强迫式采访联防队员强奸案受害人,己闹得弗沸沸扬扬,不是给媒体添光而是抹黑。《中国青年报》上有一張照片:背景很杂乱,上面堆满了衣物和床单。照片的右侧,一个女子向里侧卧在床上,两手抓着床单,将脸捂得严严实实。左侧,有好几只指甲涂得鲜红的手握着话筒,将它们凑到女子的头边。话筒上,南方电视、广东卫视“今日关注”栏目、深圳电视台“公共频道”的标识清晰可见。
受害人王娟的精神状态是“自事发后一直躺在家中不愿见人,也不愿与人对话,不吃不喝,精神失常,还时常撞墙,并有自杀行为”。受害人丈夫恳求:“求求你们了,出去好吗?”一个是濒临自杀,一个是“求你们出去”,这好像是一群看客在一个受伤者面前再次揭开他们的伤疤一样残忍,在没有征得受害者同意的情况下这种逼问审问式采访,这是文明还是野蛮,
新浪微博一项关于此事件中“最该反思的是什么”的调查显示,2853名投票者中,有43%的人将票投给了“媒体不应泄露受害人隐私,并造成二次伤害”,另有22%的人认为“媒体报道失当,如指责受害人丈夫窝囊怯懦等”。
强迫式采访不是给媒体添光而是抹黑。有的认为这是缘于“媒体优越感”,笔者认为这种野蛮采访和新闻记者应有的职业道德完全是背道而驰的。新闻记者应最讲文明,而这种野蛮釆访是侮辱文明,本文开头特别强调了“鲜红的指甲”,因为这与杂乱的背景与杂乱的衣物床单进行对照来看,实在是一种强烈的对比,一个是身处“不胜寒”地位的媒体,一个是被伤害的弱女子以及其弱势家庭。某些人的采访风格说好听了是穷追猛打究根问底,而其实是一种高高在上的“逼问”。这种“逼问”,与审问有什么不同?而这些涂满了红指甲的记者话筒之外的红嘴唇们,对受伤害者的采访不也是一种不讲道德不讲分寸的逼问加审问吗?
说到“红指甲”,还要说“浓妆艳抹”。到各地“走基层”,到农村采访种地老百姓的女性记者,哪一个不是浓妆艳抹?一边是满面尘灰烟火色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百姓,一边是红唇欲滴脂粉二尺睫毛三尺的名主持人,如此居高临下不等的采访又有多少?在许多人看来,强迫式采访联防队员强奸案受害人这个事件,媒体的表现应该足以让人警醒和反思。看来提倡新闻采访本身要讲文明讲道德,新闻记者要讲文明讲道德,要避免这种强迫式采访,不能让媒体暴力通行,新闻记者应想到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文明守则,别自以为高人一等,记者必须彻底清除“媒体优越感”。
不由想起我这个当了几十年的记者,上世纪80年代初我曾到新疆釆访,在吐鲁番参观維族青年结婚,新房内只有一张单人床,我惊奇地问:“晚上怎么睡觉?”同行的新华社一位老记者阻止我问下去,事后他告诉我:“这是人家的隐私,不该问,当记者不应过问釆访对象的隐私,这是记者应奉行的底线”,我非常咸感谢他给我上了一课,终生受益。今天这种强迫式釆访越过了记者应奉行的底线,是不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