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节制才会有好报道

时间:2011-11-16 10: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每有大事推进,相关部门总希望媒体配合,营造舆论氛围。每有难事缠身,老百姓喜欢找媒体求情求助:请记者同志帮忙曝曝光。——媒体在不同阶层,有着不同的影响力,而且这个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迥然不同。但是,在法治社会,记者行使监督权又应当是有节制的,其一切活动应当在法制允许的框架内,不可逾越职业的底线,更不能突破做人的底线。《文汇报》前总编辑马达曾经有过职业的反思,你们编辑记者是“无冕之王”,那我不是“太上皇”了吗?

  而今,自以为是“无冕之王”或“太上皇”的记者恐不多见了,竞争的压力往往迫使他们地下三尺挖线索,四面八方找题材,新闻工作者俨然已成为“弱势群体”。不过,记者的敬业有时恰恰是可怕的,一个资深网民说的不无道理:记者一敬业,上帝就会发笑,老百姓可能就要遭罪。

  最近,一张照片和一段视频在网上疯传,图文的主题是,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几天来,发生在深圳宝安区的这条社会新闻被各种媒体争相传播,并引发众说纷纭。外地一些媒体记者甚至不远千里,赶来采访受害人及其家人,并拍照摄像,罔顾对方无尽难言的屈辱和悲恸,一次又一次撕裂他们还在滴血的伤口。

  新闻传播学者对此有过冷峻的评论:“有一种现场,呈现的不是专业性,而是无德、无知、利益至上。”早些时候,某地发生一起幼儿园绑架案,凶犯主要目的是报复社会,一时间,媒体纷纷跟进,追踪报道,很快,同类性质的绑架案又有了第二起、第三起……虽然案件之间并无直接联系,但是,应当承认,媒体大肆报道、解读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必然容易给一些心理扭曲者一种不良的暗示、刺激甚至是变相的唆使。

  本地都市报最近竞相报道了一桩非同寻常的情感故事:《因为爱你,所以死也要跟你离婚》。一个是患了红斑狼疮的结发妻子,一个是生意上的红颜知己,两个女人爱上了同一个男子。为了不拖累丈夫的事业,自感难以治愈的发妻决心成全丈夫,而丈夫发誓要守候妻子一辈子,无论贫穷和疾病。为了让丈夫彻底放下包袱,发妻不惜吞下安眠药以死相迫,被救后又起诉离婚,最后,丈夫含泪同意。

  或许只有在小说或影视剧里,才会出现这样的故事情节。我们电视台的编导立即着手联系当事人,希望请来二女一男到演播室讲述这段特别的情缘,然而辗转多方之后了解到,当事人有顾虑,因为那个丈夫与原配妻子的儿子就要结婚,过多透露父母婚姻、生病等隐私信息,会给女方带来压力……得知这样的反馈,编导们决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取消采访计划,宁可少一档收视预期不错的节目,也不能干扰乃至伤害一个当事人。

  我越来越认同一种观点:记者需要充满激情、敞开良心,更需要理性、节制,这个节制体现在栏目定位、题材选择、表达方式、叙事策略诸多方面,这个节制,靠个体自觉,更靠制度规范!记者节的时候,有朋友提醒同行要善待自己手中的笔,唐代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的看法是,记者们“下笔如有‘绳’,关怀更人文”,这里的“绳”,是标准、法则,是法律之绳、道德之绳。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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