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白水县掷重金请许晴代言当地的苹果。官方说是为提高知名度。果农认为‘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此大手笔的做法到底值不值呢?”前日,网上传出的这则消息引起围观。(10月9日《郑州晚报》)
贫困县该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哪里,看来还真是一个问题。就拿白水县来说,说是国家级贫困县,却能抛出包括明星代言费在内的1200万元巨资来搞形象宣传。这笔钱是否做到了“好钢用到刀刃”上,是大可商榷的。尤其不能理解的,是该县有关部门将这笔明星代言费称作是“机密”的说辞,更是难以令人信服。无论这笔钱是出自当地财政还是国家拨款,它终归是源自纳税人的奉献,掷重金请明星代言作为一项涉及公共财政投向和民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这算是哪门子的“商业机密”?当地政府有何理由将这笔代言费秘而不宣?
通过明星代言提高当地苹果的知名度,以此来促进产业发展和果农增收,政府的这些初衷本无大错。但这种决策是否科学合理,能否起到预期的效果?理应事前敞开决策的大门问计于民才是。这是民主决策的应有之义,更是保证决策起到立竿见影实效的前提。
但白水县掷重金请明星代言显然不在此列,此举付诸实施后引得民众普遍质疑就是证明。同样是财力窘迫的贫困县,陕西宁陕县率先实现从学前到高中的15年免费教育得到舆论的一致赞赏,而白水县掷重金请明星代言却不为当地大多数民众认同,贫困县有限的财力该投向哪里,“当家人”岂能不慎?
对那些被邀代言的明星来说,事情未必是有求必应那么简单。若是财大气粗的商业机构求其代言,那尽可按相关游戏规则行事即可,钱不是一个首当其冲的问题。贫困县就不同,如果某明星明知请求为之代言的地方并非经济发达地区,却置这些现实背景于不顾,只是来者不拒地笑纳代言酬金,这种做法或许符合当今的市场法则,却有悖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从做人的道义上讲,也是说不过去的。明星形象之所以为大众所接受,不仅在于其能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在于明星能够向大众传递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能够彰显有所担当的社会责任。如若一味见钱眼开,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是要大打折扣的。
如此来看白水县重金请明星代言一事,就应予当事各方相应的警示。贫困县的主政者一定要把有限的财力用到真正能惠及民生的地方去,而不是动辄搞些花里胡哨的事情;明星也当自重,须知代言有风险,应邀须谨慎——当然这种风险,主要指的是道德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