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的商业行为何须重奖

时间:2011-07-06 14:06   来源:检察日报
  日前,网球明星李娜获得了湖北省政府颁发的“湖北跨越先锋”荣誉证书和60万元奖金,据悉,武汉市政府也将重奖李娜100万元。面对来自政府的名誉和物质上的双重奖励,李娜也有些受宠若惊。有意思的是,在法网夺冠后只是感谢团队和赞助商的李娜,在表彰大会上终于没有吝啬自己的感谢之辞:“感谢祖国!感谢湖北!”这不由得让一些网友感叹“好贵的感谢祖国”(7月5日《东方早报》)。

  不给钱就不感谢,给了钱就感谢,媒体此前赞扬李娜“率真务实”,看来并非虚词。不过在我看来,李娜说不说感谢祖国,完全不重要。尽管李娜在网坛取得今天的成就,和国家队当年对她的大力培养有直接的关系,但感谢是属于感情领域里的事,不可勉强。拿钱买感情是愚蠢的,强人所难地要人表达某种感情,更是不道德的。感谢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就毫无价值。

  还是说说重奖的事吧。我以为,湖北和武汉市政府此次对李娜的重奖,有一点“无厘头”。因为李娜今年在法网公开赛夺冠,是她“单飞”以后的事,已经完全是一种商业行为,和国家没有什么关系。李娜自己从不讳言参赛是冲着冠军和奖杯去的,并不是为国争光,正如她在赛前对记者说的那样:“如果你总是骗别人说我是为国家而比赛,或者是别的什么,你只是跟你自己开玩笑,这是真的。”既然人家不是为你争光,你还要追着要给别人奖励,岂不是有点“强买强卖”?

  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于市场上的成功者,根本就不必奖励,更不要说重奖了。因为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假设就是一群理性经济人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成功了算他能干、走运,不成功算他笨蛋、倒霉。政府的责任是制定一套公平的游戏规则,并监督其实行。政府奖励市场成功者,就相当于从游戏监督者,变身为游戏的玩家了,这对那些在竞争中暂时处于不利地位的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而且也会导致市场效率的损失。

  仍然以政府重奖李娜为例。从效率的角度看,难道政府不奖励李娜,中国就没有人冲刺法网公开赛冠军了吗?显然不会。法网公开赛的巨额奖金,以及夺冠后巨大的商业利益,会让无数的运动员把法网冠军作为自己的冲刺目标,因此政府对李娜的重奖,对提高市场效率毫无助益。从另一方面看,政府对李娜的奖励,反过来又使她垄断了更多的资源,使她的潜在的竞争对手,更难以战而胜之,脱颖而出,这对她们来说,也是很不公平的,会造成市场效率的损失。

  最后,市场经济中,政府除了维护竞争秩序外,还应该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政府就应该多做雪中送炭的事,而不应该只做锦上添花的事。假如湖北和武汉市政府真的想促进当地网球事业的发展,那完全可以用这160万元建立一个网球基金,资助、奖励那些家境贫寒但又具有网球天赋的少男少女,使他们不至于因为贫困而失去成为下一个“李娜”的机会。而160万元奖李娜,无非是她的存折上又增加了一个数字而已,对湖北网球事业的发展,又能有多少好处呢? (郭松民)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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