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阅卷应严格准入资格
时间:2011-06-16 10:38 来源:广州日报
媒体称部分西安高校存在安排本科生参与高考阅卷评分的现象,该现象已存在5年。(6月15日人民网)
一年一度的高考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它不仅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而且事关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因此高考每个环节的工作质量都十分重要,阅卷工作也不例外。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对高考阅卷工作做了相关规定:高考阅卷人员应以高校教师为主,中学教师和教研员为辅。然而,这个规定对“是否禁止高校学生等人员参加阅卷”语焉不详,实际上给各地“灵活操作”预留了空间,才会有像西安部分高校那样,存在本科生参与阅卷评分现象。
高考阅卷规定应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和指导性,不能给“灵活操作”预留空间。要建立严格的高考阅卷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比如,一是具有国家承认的教师执业资格;二是高校参与阅卷的人员应当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三是中学教师至少有两年以上高中毕业班教学经历;此外,在读本科生、研究生绝对不能参与高考阅卷工作。
同时,应建立专业的高考阅卷队伍,人员从符合条件的教师中通过竞争择优选用,并进行执业培训,获得资质者方能持证上岗。更重要的是,高考阅卷人员要实行实名制,即在所阅的试卷上签名,对其所阅的每一份试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负责。(汪昌莲)
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