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合会”)第二次例会于11月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此次例会双方将探讨六个工作小组业务沟通的成果,以及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等相关问题,为两岸经济开拓更宽广的合作空间。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日刊载社评指出,“经合会”第二次例会在大陆召开,为两岸经济合作搭起制度化与分工合作的协商平台,也让台湾有机会善用大陆经济腾飞的动能,希望两岸主管部门持续努力,为两岸经济合作开拓更宽广的空间,为两岸同胞开创安定繁荣的新局。
全文摘编如下:
“经合会”是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第11条成立的非常设组织,负责协商ECFA的后续议题两岸。根据今年二月在台北举行的第一次例会,“经合会”设置货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争端解决、产业合作与海关合作6个工作小组,本次例会将听取6个小组的业务沟通成果,并对未来的业务沟通交换双方意见。
除此之外,“经合会”也就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依市进行意见交换,目前根据大陆统计约有9万家台商在大陆经营,在面临全球金融海啸与欧美债务危机之际,极需要台湾经贸团体,如工研院、资策会、外贸协会等,进行升级与转型辅导。两岸经贸团体若能互设办事机构,相信必能提供台商更多的谘询服务。
“经合会”处理之事项是ECFA所涉及的内容,不会逾越ECFA的范围,而所有代表也受所属单位的节制,所达成的共识也需要回到海协、海基两会的平台来签署协议,并依法送请台当局立法部门备查或审议,所以“经合会”是两岸落实ECFA的协商平台。
“经合会”第二次例会在大陆举行,代表“经合会”已经如同两岸海协、海基两会一样,轮流举办例会,象征“经合会”已经建立起制度性的协商管道。两岸经贸往来非常密切,双方互重要贸易伙伴,早就有必要建立制度来规范两岸经贸往来。
“经合会”成立后,也使两岸经贸往来迈向分工合作的大道,台商投资大陆与两岸贸易往来,已为两岸建立相对的分工合作机制,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两岸有必要在产业分工作最合理的配置,避免重复投资、恶性竞争,为两岸在全球化的经贸环境中找到合作双赢的契机。
自从1992年“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通过,台湾正式开放企业赴大陆投资后,两岸经贸关系发展日益密切,目前大陆为台湾的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伙伴及第二大进口伙伴、第一大顺差来源地与第一大海外投资地。在两岸关系这么密切的情况下,自然需要建立制度来规范两岸经贸的往来。
而2008年马英九就任后,两岸关系从过去的紧张危险,到现在的和平稳定;从过去的封锁对抗,到现在的繁荣发展。海协、海基两会也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下,恢复“对等协商”,迄今一共举行过7次会谈,签署16项协议,解决两岸交流需要处理的各项事务。
海基会江丙坤董事长常说,这16项协议有如在台海间建立了稳固的16条高速公路,方便两岸的经贸往来,也拉近两岸人民的地理与心里距离。特别是2010年两岸签署的ECFA,其主要内容是降低关税、排除非关税贸易障碍、促进两岸经贸的良性循环,是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里程碑,也对双方和平发展有极大的帮助。
当前全球经济已迈向“经济整合化”及“经营全球化”两大趋势,台湾经济发展的战略,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彻底“国际化”与“自由化”,才能战胜这两大趋势的挑战。至于面对大陆经济快速发展,台湾必须善用大陆利基,转化为自身经济发展的动力,提升台湾的国际竞争力。
“经合会”第二次例会在大陆召开,为两岸经济合作搭起制度化与分工合作的协商平台,也让台湾有机会善用大陆经济腾飞的动能,希望两岸主管部门持续努力,为两岸经济合作开拓更宽广的空间,为两岸同胞开创安定繁荣的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