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今出庭 选择性认罪能取信特侦组吗?

时间:2009-02-10 14:0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台湾“公务机要费”案庭审,面对法庭传票曾经请假十七次的吴淑珍,今天将出庭应讯。面对“公务机要费”案、洗钱案、南港展馆案及龙潭购地案准备程序庭,昨已先行向合议庭提出陈报状,陈述部分与案情有关的事实。但案情不可能就此重大突破。

  台媒《中华日报》今天发表社论说,陈致中夫妇已声请认罪协商,并透露吴淑珍这次一定会出庭,外界普遍认为,在扁家弊案中,十七名被告已有九人认罪的情况下,吴淑珍眼见无法再全盘抵赖,乃决定出庭应讯。但吴淑珍是否会坦白认罪,一肩扛起所有罪名,使陈水扁与陈致中顺利脱罪,就其所提陈报状以观,委实不可预期。

  社论说,事实上,陈水扁家曾设定吴淑珍“一人承担”策略,陈水扁才会说,“钱都是太太在管”,怎么处理他不知情;陈致中夫妇也强调,洗钱是奉母亲之命,自己并不知道详情。换言之,他们都撇清和洗钱的关系,就算法庭判定有罪,也会由吴淑珍扮演“救夫、救子媳”角色。

  不过,社论也分析,特侦组怎会轻易被蒙混,而受制于扁家诉讼策略?因为种种事证显示,陈水扁知道吴淑珍搞钱,还全力配合演出,陈致中也不是单纯的人头,而是执行洗钱要角。在此状况下,扁家律师团原打算“死不认错,硬拗到底”的策略,不得不改变为“避重就轻,局部认罪”。

  因此,陈致中夫妇认罪协商,应不是真心忏悔认错,而是与扁珍商量之后合演的双簧。其着眼在于认罪协商,除可从轻量刑甚至免刑外,也意味协商机制启动,审理中的案件就会停止或加速审理,俾被告与检方就罪名与刑度协商。陈水扁家或许认为,此举对陈水扁家十分有利,陈致中只要坚定表明不知钱的来源,即可就“非属贪污所得”取得抗辩空间。

  这种战术,陈水扁早已用过,能否奏效,当然要看证据。惟预料吴淑珍在庭上极可能强调既不是公务员,又不能指挥官员,借以避开特侦组就贪污罪之论告;她也会声称不知道蔡铭哲等人打着她的旗号A钱,而洗到海外账户的钱,都是政治献金或选举结余;至于如何汇款到海外,全都交由理专处理,她并不知情。

  无可置疑的,陈水扁家必然站在陈致中夫妇认罪协商的有利战线,回避贪污重罪,吴淑珍在准备程序庭中,合议庭询其“是否认罪”?她一定有所保留,因为一旦认罪,陈水扁就很难“自保”,扁、珍必然难逃牢狱之灾。机关算尽,吴淑珍除做选择性陈述外,甚至可能再度演出昏倒苦肉计,以博得外界同情。

  再者,吴淑珍出庭前夕提出陈报状,根本没有提起认罪协商要求,凡有所陈,几乎与陈致中认罪协商之陈述没有两样,说明她“突露一手”,无非在“附和”并“回护”陈致中认罪协商。她或许认为,只要保住陈致中自由之身,扁家A得超过二十亿新台币巨款,绝大部分仍可“安全无虞”的抓在手上,不必“吐还”。

  社论最后说,扁珍认罪不可期待,却又将陈致中认罪协商当成陈水扁家保护伞,所幸球在特侦组手上,特侦组自可审酌陈致中认罪之诚意和程度,决定他是否取得协商的筹码。不论如何,吴淑珍出庭应讯,检方与扁家斗智斗法的戏码,才正式要上演。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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