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脱罪机率极微

时间:2008-10-09 14:37   来源:中国台湾网

  

  扁叶对质最劲爆的发展,陈水扁当庭供称,他在今年二月将约二百万美金(约台币六千万元)海外存款,汇交“某大老”,供做“外交工作与公共事务”之用,亦即“台独基金”。

  台湾《联合报》社论认为, 陈水扁的供词,至少可有三点解读:一、扁家在海外的存款,果然不止是瑞士银行查扣冻结的“海角七亿”,现在不就又冒出了二百万美金吗?二、陈水扁在任内刑事豁免的数年间,显然早已完成诉讼策略的构思与部署,这二百万美金就是他为“台独基金”预设的“证据”。三、“台独基金”不止是司法诉讼的辩词,更是他政治操作的策略。

  社论指出,通晓法律者一眼即可看出,这二百万美元根本是个充满权谋计算的假动作;因为,倘若未来证明这二百万美金是出自贪污赃款的大水库中,很可能发生以下后果:一、法院必将追缴这笔赃款;二、这名大老若是稍具清望,亦不致同意将这些脏钱用于“台独大业”;三、“司法”当局可判处陈水扁缴回二百万美元赃款,并命其缴纳赠与税,连罚金可达新台币约五千万元;四、倘若陈水扁拒缴赃款及税金,可追征其家产抵数;五、大老可能涉嫌“收赃”,在法律上必须缴回;六、若发展至此种情势,大老为顾惜“台独”形象,应当会将钱缴回,但陈水扁恐仍不能免于补缴赠与税。

  社论指出,陈水扁通晓法律,他对于这二百万美元在法律及政治上的上述效应早已计算清楚;然而,他虽明知这笔“基金”最后势将落空,但他仍处心积虑地做出了这个假动作。这二百万美元的“基金”,在法律上无论如何皆不足辩解扁家的贪污洗钱罪行;陈水扁要这样做,主要是在为案发后向绿营作政治交代,欲藉以狡证他不是贪污自肥,而是确有“台独基金”的构想并已见诸实际行动。如今尚不知这名“大老”的身分,亦不知他究竟是与陈水扁套招或在二月收钱时并不知情;倘系不知情,陈水扁形同将赃款硬塞到大老手中,不但是恶意利用了这名大老,拖人下水,也不啻是用脏钱污染了“台独”的形象。

  这二百万美元的曝光,使得扁案更加金光闪烁。陈水扁一路以来,不断揭示他对民进党及绿营的大量金钱资助,这未必能在“司法”上脱罪,亦不可能圆饰“一毛钱未入个人口袋”的谎言;但他的这套说词,必然可以引发绿营基层的同情与支持。所以,这不是“台独基金”,而是绿营看不到也拿不到的“收买基金”。然而,陈水扁的贪腐及骗诈狡赖却是天日共见的事实,“台独”难道相信那转弯抹角汇到海外的二百万美金是清白的?难道“台独”的理智会受二百万美元蒙蔽收买?动用这二百万美金脏钱会不会使“台独”永远洗刷不清?

  昨日开庭的另一焦点,是因叶案又涉图利罪,所以庭讯内容涉及泄密与洗钱的关系;问答之间,形同逼使陈水扁将贪污案及洗钱案的辩护架构充分暴露,破绽百出,这对陈水扁在“公务费案”及洗钱案的情势甚为不利。不过,叶案似仍应以泄密案为重点,不必横生枝节;若在进度及范围上超越了特侦组的专案,未来恐将涉及“一事不再理”的争议。

  社论认为,至于泄密案,姑不论其他,陈水扁既已承认他将叶盛茂告知之事,“询问”犯罪嫌疑人吴淑珍,如此即已经成为泄密罪之共犯;至于“情资/公文”之辩,只要认定叶盛茂自留之影印本为公文,则陈水扁亦难逃隐匿或毁弃公文之罪,毕竟他也承认“扔掉了”。待叶案审判进行至适当阶段,法官即可将陈水扁告发,由地检署起诉。陈水扁欲脱罪,机率极微。

  陈水扁如此鄙视“台独”的理智与良知,用心可诛。

编辑:张弛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