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派”与贪污犯形成“利益共同体”

时间:2010-12-13 11:09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一家主要的“独派”报纸昨天花了好大的篇幅,刊登长篇文章为陈水扁辩护,宣称扁遭判刑“毫公正公平可言”。

  文章对扁因贪污而拥有数十亿元台币,视而不见,反而扬言,特别费、政治献金等,“都是国民党独裁统治时代留下的后遗症”。进而表示,扁“造成的损害,只是毁掉个人”,反而马英九“毁掉的是台湾的司法机制”。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日刊载点评指出,挺扁挺到这种没有是非的地步,实在令人浩汉!陈水扁的贪污洗钱毁掉了他所骗取的几百万选票,怎么会只是他个人?马英九完全不干预司法,纵使被恨扁者批评他还是坚持司法独立,不仅未曾破坏司法机制,反而是彰显了司法机制。

  点评表示,这篇文章的观点如此偏颇,文章作者为了“以独抗共”,奉冲撞两岸关系的陈水扁为神明,把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共荣的马英九当作寇雠,根本不是站在台湾人民福祉的立场上讲话。如此言论,却也被“独派”报纸当作高明创作而大肆报道。

  这说明“独派”与大贪污犯形成“利益共同体”,大贪污犯在牢中吹嘘“一边一国”,“独派”在外为他摇旗吶喊,扁子陈致中的情形如出一辙,他被证实为召妓,却以主张“一边一国”来转移视线,同样也有一群“独派”人士尾随助阵。“独派”在是非问题上如此选边,如果不是还在相信扁所谓的“建台基金”会分发到其身上,就是找不到其他同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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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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