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已于本月18日闭幕,会中通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草案。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25日发表点评表示,“十二五规划”将主攻大陆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两岸经贸关系如此密切的情况下,台湾应妥善因应“十二五规划”,提升两岸产业合作,以便在大陆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为台湾开创最大的商机。
根据目前发表的讯息,“十二五规划”十大内容包括:扩大内需、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产业结构竞争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大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互利共赢开放策略等。
点评指出,由“十二五”十大内容可以看到两岸未来产业合作前景,首先就新兴产业而言,“十二五”推出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育种、新医药、新材料、电动汽车、资讯产业等七大新兴产业,台湾则是推动能源、生技、农业、医疗、观光、文化等六大新兴产业。两岸推出的新兴产业具有共通性,若能加强产业合作,优势互补,必可提升双方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过去台湾曾正式启动“搭桥专案”,共计办理中草药、太阳光电、车载资通讯、通讯、LED照明、资讯服务、风力发电、流通服务、车辆、精密机械、食品等十余场次两岸产业交流会议,促成数百家两岸企业进行合作,已使台湾厂商在大陆市场之竞争较其他地区之厂商具优势,深获两岸业界支持及踊跃参与,成效卓着,未来在“搭桥专案”的基础上,强化两岸新兴产业的合作,势必会起加乘作用。
其次,就发展品牌而言,在2009年12月海协、海基两会举行第四次两会领导人会谈,签署“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后,双方可以结合两岸优势产业,突破海外专利障碍,发展两岸品牌,建构两岸高附加价值产业供应链,增进双方在国际标准与新兴科技产业的发展实力。两岸若是在这些科技产业方面,能共同研发技术,制定规格标准,合作开发生产,相信必能为两岸科技产业发展将开创展新的明天。
第三,就强化金融服务业合作而言,2009年4月26日两岸在海协海基第三次两会领导人会谈在南京举行,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同年11月16日两岸主关机关签署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三项“金融监理合作瞭解备忘录(MOU)”,并于2010年1月16日生效。2010年3月台湾修正“两岸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往来及投资许可管理办法”(简称金融三法),台湾金融机构赴大陆设之分支机构按照这三项办法的规定来审查。
今年6月29日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的“早期收获”(Early Harvest)计划中,已将两岸金融业的相互准入纳入,目前已有台湾的土地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和彰化银行,首批四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进行分行的筹建工作。大陆的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也获准在台湾成立办事处。两岸银行业的相互准入、筹设分行,为两岸银行业建立交流合作的里程碑,使得两岸经贸合作更上一层楼。
最后,就开放陆资赴台而言,2009年6月30日台湾已经开放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目前已有76件陆资赴台投资,总金额为1亿1,060.6万美元。目前台湾正在密集展开政策松绑的检讨评估,除ECFA早收清单(Early Harvest)同意对大陆开放的9项服务业外,还将扩及至制造业及其他项目,相信会对两岸产业合作起一定的正面作用。
点评最后表示,在全球化、区域经济整合时代来临时,两岸携手合作,优势互补,强化经贸交流,为两岸人民开创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在“十二五规划”之际,台湾应妥善因应,提升两岸产业合作,必可创造两岸产业合作商机,增加双方就业机会,为两岸经济合作再创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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