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华日报》4日刊载社论指出,2012年“大选”,民进党党内“总统”参选人提名,俨然已出现明争暗斗,可能问鼎“总统大位”的蔡英文和苏贞昌在“独派”裹胁下,配合演出三市当选无效之诉,未来继续在“独派”绑架下,还能期待他们有中道理性的作为吗?
全文摘编如下:
在台湾“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的当选无效之诉可提起的最后一天(自公告当选人名单之日起三十日内),民进党提起三市: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市长当选无效之诉,理由不充分也缺乏正当性,外界颇多批评,即使绿营内部也没有激起太多回响。
五市选举之夜发生“连胜文枪击案”,第一时间,兼国民党主席的马英九指示全力缉凶,并要求国民党从上到下,都不要消费、利用、操弄枪击事件。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在选后第一次中常会也表示:“民进党接受选举结果,不会掀起社会对抗。”
然而,莫非“暗头吃西瓜,半暝就反症”?事隔一个月,民进党却以北北中三市参选人蔡英文、苏贞昌、苏嘉全名义提告,声称目的不在选举的输赢或诉讼的输赢,而在于“厘清枪击事件的真相,让事实水落石出,还给被害人家属和选民一个公道。”但深入探究根本不具备正当性。
当选无效之诉的提起有其要件,根据“选罢法”规定,包括:当选票数不实,致有影响选举结果之虞;竞争对手有搓圆仔汤行为;以强暴、胁迫等方法妨害选民及选务人员之自由;涉有妨害投票正确性;涉有直接或间接贿选行为。这些要件除了贿选之外,须有“足认有影响选举结果之虞”以致影响选举公正性,例如使用强暴、胁迫、诈术等手段竞选。
但民进党从何证明,输掉三市是受到“1126连胜文遭枪击”影响?又有甚么证据显示郝龙斌、朱立伦、胡志强使用强暴、胁迫、诈术选举手段?难道是国民党指使凶嫌“马面”行凶吗?
再就选举效应来看,“1126枪击案”发生,蔡英文在新北市二百一十万总票中,输了十一万票;苏贞昌在台北市一百四十万总选票中,输了十七万票,差距如此之大,枪击案影响会有这么大吗?苏嘉全票差虽然较少,但台北发生的枪击案会影响台中吗?果真如此,民进党为甚么不连同胜选的台南、高雄二都也一并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更重要的是,2004年陈水扁的“319枪击案”造成选情一夕翻盘,从而持续执政的民进党抵死反对成立真调会调查真相,甚至还创造出行政机关“抵抗权”全面抗拒真相调查。如今检调机关还正全力追查“1126枪击案”真相之际,却假当选无效诉讼之名要求厘清真相,岂不是自我矛盾之至?
事实上,蔡英文不是不明白这些道理,而是在基本教义派压力下不得不然,“独派”大佬辜宽敏透露,由于他与其他“独派”人士坚持,蔡英文才提起诉讼。可见此举是为了安抚绿营支持者,给予形式上的交代,避免他们有“要选票才来,选后就不管”之感。是故,当选无效之诉的发动者是“独派”,被动的则是民进党中央,再转嫁给民进党三市参选人。
2012年“大选”,民进党党内“总统”参选人提名,俨然已出现明争暗斗,可能问鼎“总统大位”的蔡英文和苏贞昌在“独派”裹胁下,配合演出三市当选无效之诉,未来继续在“独派”绑架下,还能期待他们有中道理性的作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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