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华日报》15日刊载社论说,国民党最近对县市长违纪参选人开铡,开除七名党员党籍,并强调依党章规定,被开除党籍者,两年内不得恢复党籍。这个当断则断的大动作,给社会相当深刻的印象。
对于国民党开铡大动作,社会普遍予以肯定。国民党这次县市长选举提名作业,相当程度体现了马英九的意志;换句话说,马英九对国民党改革的要求,已从这次选举迈开步伐,决立下“一体适用”的标准,不允许党内还存在“投机”的空间。
全文摘要如下:
这七人被开除党籍的原因,都是违纪参选,亦即,他们并未获得党的提名,仍执意参选年底县市长。由于单一席次选举,同一政党不可能提名二人以上,因此他们坚持参选,就是挑战党纪,国民党如果不做出明确果敢的作为,社会怎样看待这个党?
国民党岂不知,这七人各有政治资源,他们中有副县长、立法委员和地方民代,他们被开除党籍后,国民党在地方上难免会分裂,进而造成选票流失。然而,国民党毅然祭出党纪,意味选举固然必须求胜,但不能赔上党的形象,否则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
有关提名程序,国民党采取两个步骤,首先,审评登记提名者的资格,采取排除法,如一审被判有罪者不予提名,这不是临时决定,而是党章规定。其实这和任何竞赛一样,参赛者必得通过资格审定,资格不符自然不能参加。其次,同一县市通过资格认定者,如在二人以上,则经由事先公布的规则筛选出一人,民调便是规则之一。其结果必然有人落榜,落榜者得为出线的同志助选。
国民党一直存在“报备参选”或“征召参选”机制,姑且不论选举结果是胜是败,这两种“特准参选”模式,在情非得已下,可以补救无人登记提名的缺憾,但总不如事先协调谋定提名参选人,毕竟这不是常态的游戏规则,若有人要求比照办理,党予以劝退就失去了说服力。
被开除党籍的七人,如果参选到底,国民党党员的投票抉择,便也同样考验国民党的威信;因为,国民党不会也不能去察看党员是否将选票投给党的提名人,但既为党员,支持党提名人乃是一种义务,否则何必加入这个党?
国民党确实需要改革,但改革不是威权的展现,而须在明确的制度下逐步展开。因此,制度的建立不能是空洞的、浪漫的,必须是正义的、公平的,更是人性的。相信,以马英九的睿智,必能将国民党带入新而好的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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