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方:依靠悲情博同情 陈致中踏上政治不归路

时间:2010-11-19 08:25   来源:中国台湾网

  陈致中不满某周刊报道他召妓,提民事告诉,求偿200万元(新台币,下同)。一审法官裁决,驳回陈致中。王正方18日在华夏经纬网刊文表示,陈致中的提告被驳回,等于败诉,法院认定他就是召妓男,不是件光彩的事。但是他们一家人,善于利用周边状况,多次反败为胜。从陈水扁吴淑珍的“龙潭购地”案定谳之后,二人注定要入狱,就大力上演悲情戏。吴淑珍由儿子陪同,罕见的北上探监。传出她与扁在拘留所说台词:来世再作夫妇等。“召妓”案判决,陈致中夫妇也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争取同情和政治资本。
 

  全文摘编如下:  

  
  法官洪能超举出理由:陈致中在提告时,附上自己的手机通联纪录自清,但是法官比对通联纪录发话地点,和周刊跟拍照片的地点吻合,2支手机序号和门号交叉使用达24次,两支手机显然为同一人所使用。法官提问,为何记录显示,两只手机都是他在用?他回答:“我也觉得很诡异。”最能作为陈致中不在场证明的,就是人文首玺大楼的进出监视录像,但陈致中一直不愿提供这项对他有利的证据。法官认为有违常情,法院再根据被告要求查扣录像带,发现那段时间的车辆进出记录遭到覆盖。法官认为,若对原告有利,原告应不会抗拒提供。法官4次开庭审理,每次要求陈致中出庭为自己辩白,陈致中都委托律师出庭。周刊曾将陈致中上电视的录像带与召妓男电话录音送请美国专家比对声纹,结果大致相符。法院要求陈致中另作声纹对比,陈公子回答没有这个必要。基于陈先生这种消极不合作的表现,一审的判决当然不可能对陈致中有利。
  
  洪法官表示,陈致中为公众人物,周刊报导他召妓,有损名誉,但新闻自由也应受到保障,况且报导与事实相符,驳回陈致中的请求。陈致中如不服判决,可在20天内提出上诉。
  
  台湾的法律“罚娼不罚嫖”,任何人嫖妓都不违法。陈公子即便是有嫖妓的事实,也没有法律上的责任,无须闹到公庭相见。
  
  陈正在竞选高雄市市议员,控告周刊,继续燃烧这个事件,引起媒体长期的关注和披露,有利于选举宣传。陈致中抨击法院用粗鲁、鸭霸的方式来判决,包括他父母亲的判决在内,全家都遭到不公不义的对待。但是他要以“打断手骨颠倒勇”的精神继续努力,不会退缩。
  
  黄睿靓百分百相信陈致中不会召妓、或是作过疑似买春的行为,法官是否本着良知做出判决,她不得而知。黄睿靓表示,扁案从法院中途换法官,到这次(召妓)判决,都很诡谲,一连串事件下来,也应验了政坛所传外力介入对陈家人不利的说法,有计划的企图影响选情,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陈致中大声批判法院判决不公,是政治迫害,号召选区的父老兄弟姐妹们支持他,用选票来为他们及扁讨回公道。他曾经说过,如果真有召妓的事,就立即退选,还在神明前发了重誓。但是有人指出,扁一家人根本没有宗教信仰,不相信神明。观察家预测,经过了这一系列的炒作,陈致中应当在他的选区中以高票当选无疑。
  
  陈致中的提告被驳回,等于败诉,法院认定他就是召妓男,不是件光彩的事。但是他们一家人,善于利用周边状况,多次反败为胜。从陈水扁吴淑珍的“龙潭购地”案定谳之后,二人注定要入狱,就大力上演悲情戏。吴淑珍由儿子陪同,罕见的北上探监。传出她与阿扁在拘留所说台词:来世再作夫妇等。“召妓”案判决,陈致中夫妇也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争取同情和政治资本。
  
  为了保住扁家的财产,陈致中没有选择,必须要在这次的市议员选举中高票当选。拥扁的地方势力还在,需要陈公子出来集结力量,先在地方上取得一席地位,进可攻退可守,其它的扁家庭成员再一一踏入政界,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中。(王正方,台湾电影导演、资深政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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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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