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确定国家的基本原则,是根本性法律。修宪兹事体大,不仅需要有国家成员的基本共识,也需要相对严格、繁复的过程,以体现其郑重性。自安倍晋三去年底当选首相以来,修宪议题已经长期占据日本媒体的主要版面。尽管安倍所在的自民党1955年成立时就将“自主修宪”写入党纲,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届政权比安倍内阁离真正的修宪距离更近。
修宪是安倍的夙愿,2006年他首次担任首相时,就将修宪视为最核心的任务。从1947年宪法生效以来,已经经过了66个年头,仍然是“原装”,未作一丝改动。安倍这样的修宪派称,这是因为日本修宪的门槛太高,不仅需要众参两院2/3多数通过,还需要将国会通过的法案提交全民复决。因此,安倍现在要推动修改宪法的第九十六条,将众参两院的门槛从2/3降为1/2,将日本宪法从修改程序比较严格和复杂的“刚性宪法”,变为修改相对容易许多的“柔性宪法”,接下来再对宪法“动大手术”,按他的想法进行大修。
为什么要修宪?按修宪派的主流观点,宪法施行66年未曾“装修”,早已“陈旧不堪”,必须进行必要的改动,才能适应新形势。道理似乎没错,从民调上看,超过半数的日本老百姓也是支持修宪的。但是,修宪要修什么,则主张分散,莫衷一是。在支持修宪的民众中,认为应调整目前国会现状的有54%,认为应修改放弃战争权(第九条)的有38%。值得注意的是,主张修改第96条的仅30%。换句话说,超过半数的人主张应该对现行宪法“动动手术”,但动哪一块始终无法形成共识。
安倍等激进修宪派认为,门槛太高导致日本宪法长期“一成不变”,所以要降低门槛。但与欧美国家的修宪程序比较,其他国家的门槛并不比日本低,甚至更高。比如美国修宪,众参两院2/3多数通过后,或经各州议会3/4赞成,或经“宪法会议”中3/4的州同意才可成立。美国二战后已修宪6次。
问题显然不是出在程序上。看看民众对修宪内容的不同看法,就可以明白,日本之所以无法修宪,是因为社会在修宪的具体内容上始终无法形成共识。不仅老百姓意见不一,各派政治势力也是众说纷纭,石原慎太郎等极右翼完全否定现行宪法;自民党则主张建立“国防军”,并修改否定战争权的宪法第九条;同为执政党的公明党希望加入环境权等涉及民生的内容,但对修改第九条态度消极;其他如社民党、日共等左翼政党则完全拥护现行宪法。
安倍降低修宪门槛的目的,是为了强行突破,最大可能地按照自民党修宪草案实现修宪。自民党宪法草案,引人注目的内容除了修改宪法第九条之外,还列入了将天皇奉为“国家元首”、“规定紧急状态下国民义务”等内容,按日本宪法学者的观点,自民党的宪法草案,一是体现了“保守性”,二是加深了国家权力对民众生活的干涉程度。
目前看,自民党的修宪草案只是一家之言,并不一定就是将来日本修宪的最终归宿。从民调来看,自民党热衷的对宪法第九条的修改并未得到多数民众的认可。反而是民众比较关心的国会组成,比如废止参议院、实行一院制等内容,自民党草案中并未列入。除自民党外,对修宪比较热心的日本维新会和大家党,对修宪的看法也不一致。比如日本维新会和大家党都主张实行“道州制”,而自民党则对此态度消极。
而且,日本修宪采取的是一条一议的原则,也就是说,并非将修改后的宪法整体交付国会审议,而是针对要修改的某一条分别向国会提出修改要求。因此,未来修宪的历程不仅漫长,各方博弈也会很激烈,其走向并不确定。
确实,修改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内政。但日本的特殊之处在于,现行宪法是在否定导致战争的“大日本帝国宪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保证日本战后走和平道路的根本性法律。日本前首相宫泽喜一曾经说过,日本是“拥有特殊的宪法、特殊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体验的特殊国家”。正因为和平宪法的存在,日本与中国、韩国等曾受过日本侵略的国家,才能建立基本的信任。
因此,修宪问题虽然表面上是日本的内政,却不仅会引起周边国家的关注,甚至美国、欧洲的舆论也会对日本的动向加以一番品评。自民党、安倍修宪,目的是要让日本成为一个“大国”,但这样的“大国”是要成为受到别人信任的国家,还是成为让外界深感疑虑的国家,选择权在日本自己手里。和平宪法是日本与周边国家互信的基础,日本在修宪过程中,主动与周边国家沟通,赢得对方理解,方可能维护双边和地区关系的稳定。
安倍则称,在修改宪法第九十六条的问题上,其他国家没有说三道四的理由。日本《每日新闻》社论批评了他的这种态度,该报认为,修宪设立国防军是重大战略调整。“在修改第九条问题上保证透明性、考虑国际社会的目光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一副不容别国说三道四的姿态,和平外交将受到严重影响”。诚如斯言,近年日本外交“单边主义”色彩越来越浓,只顾自己利益,罔顾他人感受,与周边国家的关系非但没有改善,反而使自己成为“麻烦制造者”。希望日本领导人能够听得进这番话。(霍建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