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进一寸,我就进一尺
罗援
台湾地区渔船遭菲律宾武装船只射击,致一名台船员死亡。菲律宾挑衅的不是一艘台湾渔船,而是对我中华民族的挑衅。
这次菲律宾的肇事地点距台湾鹅銮鼻东南方164海里,距菲律宾60海里,在“护渔暂定执法线南界线”内约5海里处,属于交叉管辖捕鱼区,台湾渔民在这里捕鱼合理合法。因为根据海洋法公约,邻海国可以享有12海里的领海,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显然,出事地点在中国台湾和菲律宾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之内,但并不在两者的领海之内。台湾渔民在这里进行渔业作业违反了你菲律宾哪门子的法?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对渔业的专属管辖权。它可以规定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的可捕量,以及其他管理和养护措施。关于专属经济区的各国立法一般都规定,外国渔船非经许可不得在区内捕鱼”。请注意,在这里海洋法公约只赋予沿海国享有对渔业的专属管辖权,也就是说可以对外国渔船进行监控、管理、警告、登临检查乃至驱赶,从来没有授权可以未经警告就对手无寸铁的渔民开枪射击。因此,菲律宾对台渔船开枪是粗暴践踏海洋法公约,是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