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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台湾电信诈骗闹剧如何收场

2016年04月20日 11:12: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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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岛内闹得沸沸扬扬的“欺诈犯之争”,最终还是朝着两岸协商的方向演进了。台当局将于4月20日派团赴大陆,就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展开协商。人们好奇的是,在民进党准执政、绿营“反中”大合唱余音未歇的情境下,协商会否受到掣肘?

  中了“同心圆”的毒

  马来西亚20名台湾诈骗嫌犯被“救”回台北就地放掉后,台湾政坛在内外舆论压力下开始转向,民进党、“时代力量”的“立委”收缩猛批大陆的火力,开始提“修法”、加强两岸司法合作以打击犯罪等论。

  如果台湾方面从肯尼亚45名嫌犯遣送大陆之初,就采取理性、协商的态度,所有争议根本不会发生。台湾嫌疑人在第三地犯案,受害人与证据都在大陆,且台湾从头到尾未参与侦办,大陆带回嫌疑人是理所当然。岛内蓝绿政客一开始说大陆“强行掳人”,纯属“迫害妄想症”的条件反射。

  而在台“法务部”和学者出面讲清法理之后,绿营“立委”和名嘴们仍不认错,又开始咬大陆为何不循以往惯例将嫌犯各自遣返原籍所在地。

  陈水扁时代的“教育部”力推“台湾同心圆”史观,主张以台湾为中心来认识世界。现在这些认为大陆该主动向台湾交人、交证据卷宗的人,恐怕也是中了“同心圆”的毒,以为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大陆得无条件配合服从。

  两岸如果是联合行动,大陆基于合作互助精神,自会与台湾方面互通有无,但肯尼亚案台湾方面一开始就没有参与侦办,大陆警方侦办了两年才收网,难道大陆办案都要先向台湾请示汇报?而根据法庭便利和属地原则,不但大陆有优先的司法管辖权,且唯有在大陆审讯,才有可能将罪嫌绳之以法,又有什么理由把人送到台湾?

  《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明文规定,当“受请求方”认为有重大利益等特殊情况,视情况决定遣返。所以,把人送回是“特殊情况”而非常态,绝不是一方抓到对岸的罪嫌,就必须主动送回去,也不是你要我放人,我就得放。

  归根结底,两岸司法互助是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两岸善良百姓的权益,而不是为了凸显罪嫌的“人权”,更不是为了迎合某一方的自尊心。

  自己错还要怪别人

  岛内名嘴和绿营政客仍在混淆视听,称台湾之所以会出现抢回嫌犯就放掉的荒诞剧,把脸丢到国际上,那是因为中共“有意陷害”,没有把证据一并移交。

  事实是,大陆此次从来没主张把罪嫌带回台湾,是台湾方面心急火燎来抢人,要大陆怎么合作?两岸之间的良性互动,需有双方互释善意的前提。在此次事件中,绿营“立委”把大陆当敌人看待,无端指责、粗鲁谩骂,从一开始就放弃了协商,却又反过来指责大陆不配合,这是何等霸道的逻辑?更何况,绿营“立委”还主张大陆提供的证据没有证据能力呢。

  退一步讲,就算大陆把证据给了台湾,嫌犯就能受到惩处了吗?受害人全部在大陆,台当局是否要包机包旅馆让他们过去长住?实际上,两岸司法合作早有先例,大陆给了证据卷宗,台湾方面因自身法律和司法环境的问题,还是一样没办法严惩诈欺犯。

  5年前,14名台湾人涉嫌电信欺诈遭菲律宾遣送大陆,经两岸协商,以台方协办、回台审讯的方式解决,结果怎样呢?台湾法院对这些欺诈者予以轻判,反而激起岛内民众“不如留在大陆受审”的叫骂声;同年,另一批台湾自印度尼西亚押返的167人的诈骗集团,半年后台中地院审结26人,仅一人判刑,其余皆轻判,准予易科罚金或缓刑,连承办检察官都叹息:“台湾已沦为诈骗王国。”

  国台办发言人指出,每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至今被追缴回来的只有20万元人民币;不少台湾犯罪嫌疑人刚被押解回台就被当即释放,有的过了不久,就再次在国外开设诈骗犯罪窝点,继续作案。

  以台湾目前惩治犯罪的成效,大陆若继续任由罪犯回台湾逍遥,怎对得起家破人亡的受害者?

  没有互信如何协商?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法务部”、陆委会、“刑事局”20日将赴大陆协商,希望就两岸打击第三地的诈骗集团开展合作,对于情资交换、人犯遣返等工作,建立具体明确的合作机制。

  大陆方面当然也希望建立更健全的合作机制。只是,两岸所有的协议、合作都是建立在“九二共识”的互信基础之上,此次事件中绿营“立委”一口一个“中国”,民进党籍的“立法院长”苏嘉全甚至公开说,“台湾和中国毕竟是两个国家”,要求“全国”动起来去救人,台湾当权者持这样赤裸裸的“两国论”,难道不会妨碍两岸协商?

  《中国时报》19日一篇评论文章指出,针对肯尼亚案,“立法院”发的谴责声明还打擦边球、搞挟带,把大陆称之为中国。文章尖锐质问:“请问‘立法院’,什么叫做‘我国’和‘中国官方’?‘中华民国宪法’哪一个条文允许你们这样说的?这个自己暗爽式的声明,最简单的结果是把两岸关系搞得更坏。”

  台“法务部”是此次唯一敢说实话的部门,遭到绿营“立委”轮番围剿。某些“立委”蛮不讲理,人被大陆带走怪“法务部”,人抢回来放掉又怪“法务部”,台湾刑责太低也怪“法务部”(立法难道不关“立委”的事?),现在“法务部”要去大陆协商,不论拿回什么结果,估计又要被骂办事不力。

  国民党当局固然还在台上,但距政权轮替仅剩一个月,从民进党“立委”在此次事件中的强势发挥看,可说民进党已是半执政状态。如今民进党尚未明确承认“九二共识”,而绿营“反中”鼓噪未歇,大陆不得不注意到今日岛内政坛之乱象,考虑一个月后的变数。岛内一些政客需了解,耍嘴皮子骂人谁都会,能把事办好才是真本事。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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