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民进党与国民党当局举行“政权”交接会议,“草案”扩大“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人”权力、限缩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权限,香港《大公报》20日发表评论指出,民进党护主心切,制订有利自己的游戏规则,但无限扩大“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人”的权力,这样的吃相未免难看。
评论摘编如下: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上月赢得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将于5月20日正式就职。昨天民进党方面与国民党当局首度举行“政权”交接会议。虽然这已是岛内第三次政党轮替,但“政权过渡期”长达四个月却还是第一次,如何顺利交接,备受各界瞩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也提出“台湾地区领导人交接条例”立法,让交接工作制度化。这原本无可厚非,但“草案”扩大“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人”权力、限缩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权限,甚至“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人”可以否决现任领导人的命令,让岛内舆论质疑民进党的交接条例“草案”有“违宪”之虞。
以前台湾多于3月举行领导人选举,但自2012年领导人选举和“立委”选举首度改为同一天举行后,便提前至1月中旬举行,而领导人就职日仍为5月20日。2012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马英九成功连任,国民党继续执政,所以没有出现4个月的“政权过渡期”。2016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民进党重夺政权,但担心四个月的过渡期夜长梦多,于是在春节后“立法院”新会期开议之际迫不急待地要为政权交接“立法”,以保障自身权益。据说,前两次政党轮替交接过程虽然平和,但曾发生重要文件遗失传闻:2000年首次夺得政权的民进党陈水扁就抱怨找不到“国安会”数据;2008年国民党当局质疑民进党执政8年期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有3.6万份文件不知去向,甚至还传出扁当局下台前购买57台碎纸机销毁机密文件的疑云。
民进党推动“政权交接条例”除了防止重要文件流失,更担心马当局在此期间制订不利于民进党日后执政的预算及决策,因此其交接条例草案明订“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人”可以“与闻国政”,也限缩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台当局的人事权及缔约权,要求不得执行争议政策与预算,至于何谓争议,由“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人”认定。由此可见,民进党的这份草案是把“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人”奉为权力比台湾地区领导人更高的当权者,即使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许可和发布的命令,只要“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人”认为“有争议”,便不得执行。这无异于要求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和“行政院”对“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人”俯首听命。但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职权是岛内“宪法”所赋予,倘若“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人”可对现任领导人指手画脚,岂不是凌驾于“宪法”之上?民进党护主心切,制订有利自己的游戏规则,但无限扩大“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人”的权力,这样的吃相未免难看。
马英九在民进党赢得领导人选举和“立委”选举后即提出“多数党组阁”,已有释出权力之意,但遭蔡英文和民进党拒绝。因为民进党担心若开了“多数党组阁”的先例,4年后即使保住执政权,但如果失去“立法院”第一大党的地位,届时岂不是让国民党“组阁”?因此,民进党拒绝“多数党组阁”,但又另辟蹊径,以“交接条例”限制马当局权力。以民进党目前在“立法院”的强大优势,要通过此“条例”不难,但这几个月的“政权过渡期”,马当局被束手脚,政策推动陷于空窗期,最大的受害者还是台湾社会和民众。民进党只顾政治算计,却未考虑这几个月的空窗期对台湾社会建设可能造成的损失。这难道就是民进党口口声声说的“爱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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