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国时报》17日社论指出:柯文哲就任台北市长以来,凭藉强大民意基础,针对所谓台北市政府五大弊案展开调查,尽管喧腾多时且经常抢占新闻媒体版面,却没有挖出什么具体的重要弊端,反而是廉政委员会的合法性及委员公文泄密事件,引起了许多批评。后来柯市长将五大弊案正名为五大案或是五大怪案,外界就认为这出戏码难以为继了,果然,不久后,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员会就宣告结案。
尽管结案了,各界还在议论:原本的五大弊案是否已落入“雷声大、雨点小”结局。但柯市长自己的定调是:“雷声够大了,至于下不下雨要看司法。”事实上,检视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员会的报告及对于这五大案的处理:双子星案不移送,大巨蛋与美河市案移送“法务部”,松山烟厂与三创案移送“监察院”可知,五大案根本就是乱打雷,可以断定不会下雨。但坦白讲,这样的结案处理令人完全无法接受。
函送资料给“法务部”或是“监察院”,即使是一般市民也能轻易为之。相较之下,以柯文哲新当选台北市长的锐气,加上大张旗鼓推出了一个号称阵容坚强的廉政透明委员会漫漫数月的调查,过程当中还不断透过各种正当与不正当的管道对媒体放话,试图营造媒体公审的氛围,全然不顾程序正义与当事人无罪推定基本人权,调查结果却只能移送非检调单位接手。这种处理方式,不但是乱打雷、不下雨,而且还染上了公务机构经常被人诟病的踢皮球行径,让人只能摇头。
当然,同样是移送,“法务部”与“监察院”仍然必须依法处理,或许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员会的调查内容确有精彩之处,处理结果会不同于一般市民的检举信函,果真如此,也还算有贡献。然而,仔细阅读调查报告,不难发现其内容也令人摇头。报告犯了四大错误:一、不符合正当程序:在还没有正式定案之前,就已经先假设这些都是弊案,也没有尊重当事人应享有的抗辩权;二、事证模糊且不明确:廉政委员只声称在相关会议的录音带中发现弊端,却说不出是什么具体弊案,更没有指出其指控的弊端究竟违反了哪一条法律;三、逻辑推论太跳跃:廉政委员认为厂商在市政府与市长见了面,就构成了市长关说的罪证,这种想当然尔的推论方式,令人不敢领教,而且如果市长厂商见面就构成关说罪证,那么也可以用来指控柯文哲市长如今的行为,罪证显然不成立;四、遣词用句不严谨:相关的调查报告经常出现情绪用语,这些用语不但无助于澄清事实真相,还会造成反效果。
喜欢阅读侦探小说的人都知道,高明的侦探推理绝不像泼妇骂街,张嘴就帮对方冠上罪名;而是不去论断罪责,却透过细腻的抽丝剥茧与巧思推论,逐步还原真实面貌,让读者自己看出罪证所在。换句话说,高明的侦探小说是带着读者去检视被发现的证据,让读者自己下判断;蹩脚的侦探小说则既无法寻找事证,又欠缺高明推论,更惨的是,一开始就直接告诉你凶手是谁,但是后面却找不出证据,最后竟要别人来继续侦查。如果这起乱打雷、不下雨揭弊事件,引起民众反感,柯文哲当然必须引以为诫。
民众确实期望能有人为市民揭发弊案,过去的市政团队也未必没有弊端。但是敲锣打鼓式的揭弊,在侦查上完全是外行人的方法,充其量只能短暂炒作新闻议题,图利耸人听闻的媒体与名嘴,最后反而伤害自己,揭弊不易,绝对需要谋定而后动。其次、揭弊需要找到适合的专业执行团队,还要有充足的人力及物力资源。如果想要以一群忽然聚集的不完全专业人士,靠着每隔一段时间召开一次会议的方式来清查弊案,形同扮家家酒与儿戏了,不可能揭发弊端。第三、不管廉政委员会是不是能够独立办案,对于多数的市民来讲,这个机构是柯文哲市长用来揭弊的机关,这个委员会如果有任何造成扣分的不良表现,所有反感最后都会回归到柯文哲身上;相反地,如果确实能有贡献,结果也是柯文哲受惠。事实已经证明:廉政委员会的表现让柯文哲的民意满意度急速下滑,一路主打的五大案也已宣称结案。既然如此,这个廉政委员会再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市长的工作绝对不只是揭弊,更需要积极作为,为市民增加福祉、改善生活品质。往者已矣,来者可追,柯文哲如果不想在台北市民的回忆中,成为一位只会乱打雷却没有建树的怪市长,就应该从大破转向大立,立刻裁撤廉政委员会,拿出魄力做出市政建设!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