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义雄昨日开始无限期禁食抗议,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四处奔走,一场核四风暴就此展开。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社论指出,核四要不要停建是选择题,不应该是是非题。关键就在,朝野政党和人民要有共识,并且愿意一起承担停建核四后,必须面对比较高电价的生活代价。社论呼吁朝野政治人物,拿出对历史负责的政治良心,认真面对这个被摆烂了30年的核四问题。
社论摘编如下:
核四到底要不要停建,因为林义雄昨天开始无限期禁食抗议,让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四处奔走,分别会见台“行政院长”江宜桦、台北市长郝龙斌、新北市长朱立伦,并表示愿意和马英九坐下来谈,共同商量如何面对核四问题。
自1985年,“立法院”“经济委员会”通过兴建核四预算,要不要盖核四,朝野一直翻来覆去,至今快30年,仍然无法解决。2011年发生日本福岛核安问题,让反核声浪风起云涌。去年“行政院长”江宜桦提出核四公投的议题,却因为“立法院”朝野意见无法整合,加上公投门坎过高、反服贸协议的抗争,核四争议延宕至今,但是反核的抗议声浪是有增无减。
其实,核四要不要停建是选择题,不应该是是非题。关键就在,朝野政党和人民要有共识,并且愿意一起承担停建核四后,必须面对比较高电价的生活代价。如果大家愿意忍受相对高的电价,以及拟妥没有核四,核一、核二、核三是否延役、替代能源如何备妥的共识,核四停建,或者建好封存不运转,也是合理的选择。
苏贞昌会见江宜桦时提出两个主张,一、“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二、支持民进党提出的“核四公投特别条例”。其中由“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的主张,江宜桦表示,“行政院”不能自行决定,的确是事实,也让人有苏贞昌是否明知故犯的感觉。
因为2000年10月27日,当时的“行政院长”张俊雄宣布停建核四,不仅股市重挫,“立法院”召开临时会补破网,还动用到大法官会议解释指出,“行政院”停建决定违背法律效力,也就是无效,逼得“行政院”再对外宣布核四复建。换言之,“行政院”不能自行决定停建核四。
至于是否支持民进党提出的“核四公投特别条例”?关键就在目前“公投法”的门坎太高,被批评是鸟笼“公投”。民进党主张比照离岛条例,降低“公投”的门坎,以简单多数决来决定核四要不要盖。这个议题又牵涉到底“公投”的门坎多少才是合理?其次是有没有必要为“核四公投订定特别条例”,还是毕其功于一役,修改“公投法”,对于公共政策的“公投”,降低门坎,不是依个案订定特别条例。
支持修改“公投法”,降低投票门坎的主张认为,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选举就是采相对多数就当选,并不是绝对多数。如果以台湾地区领导人这么重要的权位都只是相对多数就当选,为什么“公投法”规定要选举人的一半投票,并且得票数要过半,这种“双二一”的高门坎?其实,当初设计这么高的门坎,说穿了就是避免动辄发动“统独公投”,造成政局动荡不安。
了解当初的立法背景,就比较容易理出脉络。尤其从去年江宜桦提出的核四“公投”,到民进党提出的“核四公投特别条例”,可以说朝野都有“核四公投”的共识,问题在“公投”门坎的高低。因此朝野应该可以考虑釜底抽薪之计,修改“公投法”,把涉及台湾定位的“统独公投”保留目前的高门坎,至于一般的公共议题、公共政策“公投”,降低投票门坎,一方面解决鸟笼“公投”的争议,另一方面也不必每一次遇到不同的公共政策就要订定特别条例来“公投”。
当然,没有核安就没有核四,如果连安检都没有通过,核四就再见了,也不必“公投”。
最后,还是要呼吁朝野政治人物,拿出对历史负责的政治良心,认真面对这个被摆烂了30年的核四问题。面对来势汹汹的新核四风暴,国民党不要忘了找政治历练深厚,曾经为停建核四善后的王金平共商决策,拆解“核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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