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是《开罗宣言》公布70周年,当年中美英三国领袖宣示,日本必须无条件投降,并将窃自中国的领土,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和附属岛屿归还中华民国;台湾《中央日报》2日发表社评文章说,70年后,美国和日本却又针对钓鱼台问题联手对抗中国大陆,这固然是国际政治的诡谲,更是历史的讽刺。
1943年11月23日至27日,盟军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介石与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邱吉尔,在开罗举行会议,12月1日公布《开罗宣言》,其主要内容包括宣示作战之目的在制止及惩罚日本侵略,并剥夺其自前次世界大战在太平洋上所占夺之岛屿,使日本窃自中国之领土如东北、台湾及澎湖归还中华民国;在相当时期予朝鲜独立;宣言中并强调“日本亦将被逐出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撄取之所有土地”。
两年后的波茨坦公告,完全秉承《开罗宣言》的精神,宣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且日本之主权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之内”;1945年9月的日本降书也承诺要实行《开罗宣言》。
这些史实,在在证明《开罗宣言》不只是台湾归还中华民国的法律依据,也是战后亚洲新秩序的蓝本。然而“台独”人士多年来却不断质疑,《开罗宣言》只是新闻公报并无效力,也无法律效果。事实上,按照国际法,宣言或是新闻公报都可以视为国际公约,《开罗宣言》既经中美英三国领袖确认,无论就形式或内容都具有国际条约的性质;更何况苏俄及日本也都确认,日本甚至还将开罗会议中蒋中正与罗斯福会谈中对天皇制的意见,做为天皇存续的依据。“台独”人士为了鼓吹其“台湾地位未定论”,竟然否认具有实质法律约束力和深远政治影响力的《开罗宣言》,令人深恶痛绝。
值得注意的是,在《开罗宣言》明示将台湾归还中华民国之后,自古以来就是台湾附属岛屿的钓鱼台,自然也应归属中华民国;日本方面却宣称《旧金山和约》提到,日本放弃台湾及澎湖列岛的领有权、行政权等一切权利,将纬度29度以南的岛屿,由联合国托管,而美国在1972年既将琉球行政权交还日本,钓鱼台在琉球群岛的纬度之内,所以钓鱼台也一并交给日本。
然而,衡诸历史,《旧金山和约》规定交由美军托管的范围,并不包括钓鱼台列屿;因为钓鱼台列屿并非“旧琉球王朝的势力所及范围”;与《旧金山和约》同时生效且附属在《旧金山和约》之下的《美日安保条约》,也未涵盖钓鱼台列屿;美国将琉球群岛交给日本,只是交出行政、立法、司法等管辖权,并未涉及领土主权,所以用《旧金山和约》来主张日本对钓鱼台主权的诉求,根本就站不住脚。
社论说,无可赘言,台湾与大陆都宣称拥有钓鱼台主权,在目前的政治环境下,确实很难解决。退一万步想,即使两岸对此尚有争议,但对“钓鱼台属于中国人的”,至少都有共识,两岸自然应该力争到底,绝对不容钓鱼台变成日本长期占据。有鉴于此,我们纪念开罗会议70周年,不只是要记取历史的教训,更要正视史实。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