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6月6日发表署名乔新生的文章指出,台湾当局应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以此作为改善海峡两岸政治关系的良好契机,如果台湾继续固步自封,或者在海峡两岸政治交流方面采取闭关自守、不合时宜的政策,那么,海峡两岸的政治交流将会变得不可持续。
全文摘编如下:
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在第2个任期没有竞选连任的压力,但却有肩负历史责任的压力。所谓“历史责任”,海内外的有识之士曾经进行过深入的解读。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转述马英九的答复,指出所谓的“历史定位”,就是给民众带来幸福。
针对海峡两岸关系问题,马英九认为,将要办理3件大事:第一,就是让两岸交流不再局限于经贸、文化,而是扩大到环保等议题;第二,互相设立办事机构,以就地解决相关问题;第三,就是修改台湾的“两岸关系条例”。
诞生于1992年7月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是台湾当局规范海峡两岸经济、贸易、文化交流活动的“法律规则”。这项“法律规则”的核心价值就在于确立了海峡两岸的“法律地位”,并且为海峡两岸民众交流提供了可操作的行为指南。今天重新审视这项“法律规则”,人们发现其中有许多荒诞之处。比如,这项“规则”明确规定台湾居民不得在大陆的党务、军事、行政或者具有政治性机关担任职务,台湾居民在大陆的公立学校不得担任专职教师或者行政职务,大陆的配偶进入台湾受到种种限制等。
所有这些“规定”不仅不合时宜,而且早已经被彻底突破。当初台湾当局制定这些“规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海峡两岸政治关系的深入发展,避免“化敌为友”。但是,海峡两岸血浓于水,近些年来大陆居民到台湾参观访问,已经亲身感受到了台湾浓郁的中国文化,而台湾人在大陆担任政协委员和大学教授,不仅可以深入体察大陆的政治文化,而且可以为大陆的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正因为如此,台湾岛内要求修改“两岸关系条例”的呼声始终不断。
台湾执政当局始终回避海峡两岸的政治和谈,但是,决定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这是改善海峡两岸政治关系的良好契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充分体现了海峡两岸的政治现实,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海峡两岸的政治关系。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实际上就是在台湾岛内重新寻找共识,并且把台湾岛内海峡两岸政治交往的重要意见变成法律规范,引导海峡两岸政治关系向前发展。
事实上,近些年来由于台湾人积极参与大陆的公共事务,在大陆的人大、政协乃至部分政府机关担任职务,已经给大陆的政治发展带来了新鲜的血液。台籍代表在政协会议上的发言以及在处理海峡两岸法律事务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专业精神,给大陆民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台湾方面自我设置障碍,阻挠台湾民众在大陆的政坛上发挥积极的影响,那么,对于台湾民众不利,对于大陆民众来说,也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大陆方面正在积极消化海协会与海基会签订的各项协议,而台湾方面则期望大陆方面能够给予更多的优惠措施,促进台湾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峡两岸在经贸关系谈判方面虽然有很多事情要做,但是,今后的谈判必然会触及海峡两岸的政治关系问题。
从长远来看,要想为海峡两岸的政治经济关系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必须建立有利于海峡两岸政治经济关系发展的法律框架。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毫无疑问是奠定海峡两岸政治关系的基石。只要台湾方面能够借助于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历史契机,为海峡两岸的政治交流创造条件,那么,海峡两岸的民众就会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海峡两岸政治关系的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台湾当局应当积极鼓励台湾民众到大陆担任公职,同时为大陆民众到台湾担任职务创造条件。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短期内台湾民众到大陆担任公职没有问题,而大陆民众到台湾担任领导职务却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台湾可以大幅度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海纳百川,充分满足大陆民众参政议政的渴望,让他们以实际行动展现自己的才能。
如果台湾继续固步自封,或者在海峡两岸政治交流方面采取闭关自守的政策,禁止大陆民众参与台湾的政治事务,那么,海峡两岸的政治交流将会变得不可持续。修改台湾地区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一个历史性的契机。如果能够在修改“条例”的过程中,为海峡两岸的政治交流提供法律上的空间,那么,海峡两岸的政治和谈指日可待。(乔新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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