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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司法互助 不法分子必定原形毕露

2012年12月18日 08:52: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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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涉嫌卷款潜逃的大陆最大手机充值公司负责人叶彦荣在台湾落网被捕,并将被移交大陆公安部门。香港《大公报》今日发表评论指出,两岸司法部门同心协力,不法分子定会原形毕露。 

  评论摘编如下:

  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活动昨天又传佳音。涉嫌卷款潜逃的大陆最大手机充值公司负责人叶彦荣在台湾落网被捕,并将被移交大陆公安部门。可见,两岸司法部门同心协力,不法分子定会原形毕露。 

  自上世纪80年代两岸民间开始交往以来,两岸司法互助从无到有,从个案合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合作范围逐步扩大,合作机制不断发展,合作成效不断显现。1990年9月两岸分别授权双方红十字组织于金门签署了关于遣返私渡者和刑事犯罪嫌疑人的“金门协议”。但该协议只是有关遣返不法分子的单项协议,实施遣返作业时须通过民间机构,两岸司法部门本身并没有建立直接联系。这使两岸在联合打击犯罪过程中取证难、执行难、公证程序繁复、两岸警方难以联合行动等问题悬而未决。直至2009年4月两岸司法互助才取得重大突破。大陆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在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相较于“金门协议”,“司法互助协议”除了遣返刑事犯,还包括经济犯。所以,叶彦荣成为首名从台湾遣返大陆的经济要犯。互助协议还明订了双方互通案情等具体的互助内容。这次台湾出入境部门就是接到了大陆方面的通报,才得以发现重要线索,于是顺藤摸瓜,找到了叶彦荣。该案向外界传递了一个重要讯息:台湾并非大陆犯罪分子或贪官污吏逍遥法外的天堂。   

  据统计,以前多是台湾经济要犯潜逃到大陆,鲜有大陆经济要犯跨海赴台。而台湾方面向大陆遣返的人多是偷渡者。不过,随着大陆生活水平提高,加之这几年两岸往来密切,尤其开放了赴台游,偷渡到台湾的大陆居民将会越来越少,反倒是一些像叶彦荣那样身怀巨款的不法分子或贪官利用赴台游这条合法途径“光明正大”地逃至台湾,进而从事非法活动。据悉,叶彦荣不论是事先探路,还是携眷逃匿,都是以个人游的形式成功赴台。

  随着两岸民众往来限制减少、交通工具增多,虽然给两岸治安环境带来挑战,但双方司法部门密切合作,不会给犯罪分子留下任何灰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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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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