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今日发表评论点评民进党反贪惩弊的态度。评论指出,民进党处理涉弊党员的规定和程序与国民党大致相同,但在执行上却常常“手下留情”,动辄归咎“政治迫害”,难怪被骂“护短”。对贪腐党员如此“宽容大度”,难免令岛内民众和舆论质疑民进党党的反贪决心,担心民进党若重新“执政”,是否又会再出现“陈水扁”。
评论摘编如下:
近日台湾罕见同一天有两位地方首长传出贪污丑闻:国民党籍南投县长李朝卿因卷入道路灾修工程收取回扣案被收押禁见;民进党籍嘉义县长张花冠则因在县府采购案中索贿被起诉。涉弊的两位县长分属蓝绿阵营,恰好可折射出岛内不同政党对反贪惩弊的不同态度。
对于违法乱纪的党员,国民党党章规定,经“法院”判决一审有罪者停权,二审判决有罪则撤销或开除党籍。李朝卿目前还没有被定罪,但国民党考纪会已决定停止其党权,可以说是以相当严格的标准,对涉贪党员作出惩处。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嘲讽国民党“作秀”,但以这些年国民党推动反贪倡廉的雷厉风行之势来看,“作秀”字难以服众。
马英九自2005年7月担任国民党主席以来,不畏各种阻力,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2010年在马英九的主导下,岛内首次成立了打击贪污的“廉政署”。对于数月前发生的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索贿案,马当局非但没有偏袒,案子开审前就已经开除了林益世的党籍。
民进党处理涉弊党员的规定和程序与国民党大致相同,但在执行上却常常“手下留情”。对于张花冠案,民进党认为起诉还不需党纪处理,还说“司法频摆乌龙”、“案子有政治动机”云云。不可否认,起诉意味着案子将进入审讯阶段,只要仍未被判刑,当事人仍是无罪之身。因此,在起诉阶段,各党对涉弊党员的处理方法,可谓见仁见智。但民进党对于党员被起诉,犹如条件反射般,动辄归咎“政治迫害”,难怪被骂“护短”。
2008年陈水扁家族弊案震惊岛内外,陈水扁下台后更成为首位锒铛入狱的前领导人。当时不少民进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国民党“政治追杀”陈水扁。如今部分涉扁案件已尘埃落定,但民进党仍没有对扁案进行深刻反省,反而频频发起“挺扁”、“救扁”活动。去年时任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提名的不分区“立委”名单中,竟有4人弊案缠身。民进党对贪腐党员如此“宽容大度”,难免令岛内民众和舆论质疑该党的反贪决心,担心民进党若重新“执政”,是否又会再出现“陈水扁”。
[责任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