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19日提讯陈水扁召开移审羁押庭,合议庭认定陈水扁仍有逃亡之虞,裁定续押3个月。
香港中评社今日刊文指出,正值多事之秋的台湾“高院”,已成众矢之的,陈水扁努力争取开释或交保,难上加难,即使日后““最高法院””发回更审,扁想要获得轻判,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昨天的羁押庭当中,平常关心时事的陈水扁,特别以日前潜逃的前民意代表何智辉讽刺司法,“会跑的人不押”。尽管扁慷慨陈词,强调已从海外汇回1千1百多万美金,“高院”法官丝毫不为所动,一句“扁曾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应较一般人更熟悉潜逃管道”就裁定续押3个月。
文章指出,自从台湾“高院”爆发贪渎案后,案情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高等法院院长”、“司法院长”双双下台一鞠躬,对司法界投下超级震撼弹。“高院”法官一时之间成为惊弓之鸟,在台媒瞩目下,合议庭在此时召开移审羁押庭,保守是必然的。
文章分析,“高院”弊案发生后,短时间内,势必会被外界高度关注,尤其是扁家弊案的判决结果,更会被拿放大镜出来检验。在“高院”法官收贿案爆发前,陈水扁夫妇涉及的贪渎弊案,从一审扁珍各判无期徒刑,二审两人都改判20年有期徒刑,质疑眼光纷至沓来,在法官贞操遭受挑战的情况下,“高院”法官即使有再大的勇气,恐怕也不敢将陈水扁夫妇触犯的重罪轻判。
在台湾高等法院爆发贪渎案后,“高院”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必须接受外界检验。如果从这个角度观察,包括陈水扁、陈致中夫妇和扁案所有相关被告,想要脱罪或轻判,应是难上加难。
[责任编辑:高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