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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不必然就可协商 全台都在观察扁案

2009年02月05日 09:0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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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致中、黄睿靓农历年前公开向台湾社会表示:从此要自力更生,凭能力养活自己,并要搬去高雄住。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4日发表文章对此指出:这给大家一个观察他们的机会,如果他们只是从台北的豪宅搬到高雄的豪宅,没有工作照样吃大餐,买精品,那只是为陈水扁家罄竹难书的谎话又添一则而已。

  文章说,他们“认罪”了!但黄睿靓在接受绿色媒体采访时,所说的认罪原因是“想到两岁女儿的未来”。她泪眼汪汪,有人为之感动,不过,也请大家想想:光在台北监狱里就有3千多位受刑人,他们不是也有亲人吗?甚至还见过有女受刑人和她襁褓中的儿女一起服刑。那些人在监所外的生存条件绝大多数不如这对夫妻,他们不是更可怜、更需要被同情吗?

  司法惩罚犯罪者的意义之一,是要他们为罪行付出代价,在判刑确定的当时,十之八九受刑人为自己行为表示“懊悔”,但还是得去坐牢,是否真懊悔,得视服刑完毕重回社会后的行为来判定。

  陈致中和黄睿靓未曾收押、判刑,但也说过“懊悔”,如今他们比牢中人有机会以行动表示“懊悔”之真或假。大家期待他们将不法事实和盘托出为其一,搬出宝徕“自立更生”为其二。如果做不到,做得不彻底,光以眼泪是得不到社会原谅的!

  文章最后说,如今台湾社会的疑虑集中在“认罪协商”上,即是,他们企图以“协商”的哀兵姿态,来获得减刑或缓刑的“协商”,如果特侦组和法院拒绝协商又如何?他们说不定会懊悔“认罪”吧?本周起,法院将密集审讯扁案,10日、11日吴淑珍可能出庭,陈致中已表示会和其母一起上法院,到时看他们如何“认罪”吧!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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