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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少淫魔”李宗瑞的“八卦宴”

2012年08月27日 09:48: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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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宗瑞一案在台湾社会喧腾得像煮沸的热锅。台湾《中国时报》25日发表社论盘点此案对诸方影响,以及对台湾网络管理的反思。社论直言:若是没有进一步的物证与提告,最后的结果,真相未必能厘清、公道不见得伸张,在热闹一场之后,也许没留下太多什么。  

  社论摘编如下:

  被称为“富少淫魔”的李宗瑞在逃亡23天后主动投案,但他对案情撇得一干二净。台湾社会为此案喧腾得像煮沸的热锅,然而,若是没有进一步的物证与提告,最后的结果,真相未必能厘清、公道不见得伸张,在热闹一场之后,也许没留下太多什么。  

  李宗瑞投案后的说法,都是在为自己作司法解套。他声称上床对象都是自愿的,没有下药迷奸。因此,如果没有性侵被害人现身提告,他不会受到法律追究。至于下药部分,如果被害人当时没有立即进行检验,也不会留下迹证,司法无从办起。这就意味着,最重要的性侵与迷奸指控,他说不定可以脱身。而且,李宗瑞声称拍摄的都是夜店认识的“咖”,没有女艺人。这就是在替连日来惴惴不安的女艺人、女模们解套。他不讲,女艺人也不讲的话,真相就不会公诸于众,彼此都好过。毕竟,演艺圈形象攸关演艺生命,形象受损导致广告、代言及演出减少,荷包可是会大大受伤。  

  性侵造成的伤害极大,不只伤害身体,也重创尊严、人格与安全感。而一旦曝光,被害者常会受到异样眼光,打官司更是耗尽心力,还常常遭到二度伤害,有时连工作都因此受影响,人生可谓瞬间变色。有些女性勇敢挺身而出提出控诉,但如果有人宁愿保持缄默,实在也不能加以苛责。  

  此外,在影带部分,他声称被拍摄女性都知情,既非偷拍,便不涉妨害秘密罪。李宗瑞还表示,光碟去年已被警方查扣,现在坊间流传的画面并不是他散布的,那么,显然散布之法律责任也不在他。  

  结果此案追查下来,反倒是不雅画面的流出与市刑大、台北地检署有没有关系,变成了需要查明的环节。自己人办自己人的泄密问题,会不会很用力?是不是能查出真相?或者最后不了了之?不知道。  

  此案如果司法办不到李宗瑞,他需要面对的只有道德问题,不过这点他未必在意。只是当全台湾都知李宗瑞是何许人品、且欠酒店上千万酒钱时,将来把妹可能比较难像以前那么手到擒来就是了。  

  演艺圈则是株连甚广,和他交往过的、喝过酒的、认识的、合照的、八竿子打不着的,在各种纷飞的流言中愈传愈多。表面上,这些艺人个个撇清,私底下,如果真有人着了李宗瑞的道,先就受到了性侵伤害,接着又要面临不雅照外泄、演艺生涯受创的可怕后果。而其他和李宗瑞交往的女性,也要一直活在自己的画面不知何时会在网上曝光的阴影中,算是内伤最重的一群人。  

  最大的获利者,可能就是若干媒体和名嘴了。趁着新闻热潮,媒体大炒特炒,拿相关或不相关的照片冲销量,以各种形容影射着受害女星,也不管对被无辜牵连的人公不公平。有些名嘴更是扯过了头,自己反成为争议焦点,不过,终究是跟着出了一点小风头。  

  而照片与影片在网上迅速流传,也让许多网友满足了好奇心与窥淫欲。这是人性基本但黑暗的一面,对于富少淫魔,人人不耻,但许多人对画面还是很好奇,对哪位女艺人和李宗瑞怎样了,还是忍不住八卦得眉飞色舞。虽然这些观看、分享与流传,都是对受害者的二度伤害,但网络的集体性,却稀释并遮挡了网友的罪恶感。  

  于是,李宗瑞加害的行为也许最后会与他获得的惩罚不成比例,散布光碟画面者不见得会被追查出来,渲染情节及刊登照片的媒体未必有法律责任,而无数观赏、分享而让灾情扩大且不断延续的网友,则毫无观看转寄的鼠标弹指之责。  

  有些国家和地区对网络色情管制相当严,如在美国,“持有并观看”、“持有并散播”及“制做并推广”非法色情影像,是联邦重罪,刑责自5年到30年不等。相对之下,台湾对网络内容的规范实在过于迟缓松散。至少,对于性侵、偷拍、猥亵儿少等犯罪行为的画面,不该任其在网络上自由流窜。  

  如今,整起事件大概已步入收尾阶段,如有点警世意义,那就是提醒想嫁入豪门的美眉们,富二代里也有人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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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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