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日前发表评论说,大陆与韩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电子商务、政府采购、金融等17个领域,范围非常广泛,尤其双方将有9成进出口商品享有零关税优惠待遇,除了对双方经贸往来影响深远外,也会冲击其他国家与大陆及韩国之间经贸往来。
就大陆与韩国之间的经贸往来而言,根据经济专家的估计,5年内大陆与韩国双边贸易规模将从现在3,000亿美元的规模,增至逾4,000亿美元;双方服务业的相互投资与交流合作也将大幅增加,大陆与韩国的经贸合作将会因为FTA的签署而迈向新的里程碑。
就冲击其他国家地区与大陆及韩国的经贸往来而言,大陆与韩国签署FTA之后,大幅降低关税与排除非关税贸易障碍,同时也开放双方的服务业市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与服务业在大陆及韩国市场将会面临不公平的竞争待遇。尤其韩国产品在大陆市场是台湾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双方出口大陆产品超过70%以上重叠,台湾货物出口大陆将相对比韩国货物较高的关税,以及通关的不便利;而台湾服务业赴大陆发展将会遭遇比韩国服务业更多的限制等等。
众所皆知,台湾是以外贸为导向的经济体,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公平的竞争待遇甚为重要,除了出口货物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外,台湾服务业发展也非常先进,占台湾GDP的比重高达72%(含营造业),也非常需要大陆市场作为创业、发展腹地。
因此,台湾必须与大陆尽速完成ECFA后续协议,包括“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尽速通过生效、“海峡两岸货品贸易协议”与“争端解决协议”尽速协商,以及尽速通过“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与“自由经济示范区条例”,让两岸的贸易、投资与经商环境能更加完善。
首先,在“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方面,自2013年6月21日海基、海协两会签署该协议后,行政部门随即于6月27日将该协议送至“立法院”审议,迄今已近2年,现在是朝野理性思考是否通过该协议的时候了。
其次,在“海峡两岸货品贸易协议”与“争端解决协议”方面,台湾必须与大陆尽速完成这二项协议之协商,让台湾出口大陆产品也能享有降低关税与排除非关税贸易障碍,才能化解大陆与韩国签署FTA所带来的巨大压力。
第三,就“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而言,该条例将未来台当局与大陆协商协议的过程法治化,也能让台湾民众更加了解两岸协议的协商进程与相关内容。。
第四,在“自由经济示范区条例”方面,台当局自2013年8月起,已经开始实施6海港(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苏澳港及安平港)、1空港(桃园机场)和“屏东农业生技园区”共8处的自由经济示范区,目前也将“彰滨工业区”列入,希望将台湾发展成为“自由经济岛”。
其中有若干重点发展产业,包括:智慧物流、国际健康、农业加值、金融服务及教育创新等,需要修正相关的法律以扩大松绑开放,让这些产业能有更自由、更宽广的发展空间,以更优惠的条件与政策,吸引内外相关业者,包括大陆台商与大陆业者,来这9处自由经济示范区内投资兴业,以使台湾能更加善用大陆的经济成长动能。
总而言之,面对当前大陆与韩国签署FTA的冲击,台湾内部要凝聚共识,尽速完成ECFA后续相关协议,使台湾能在大陆市场上享有与韩国同等待遇,甚至更优惠待遇,降低大陆与韩国签署FTA的冲击,让台湾能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基础上,再次开创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