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岛内油电涨价问题颇受关注。台湾《经济日报》近日发表社论建议,为减轻油电双涨对经济的不利影响及民怨,台当局宜重新考虑以两阶段调价。此外,面对各界对台电经营绩效的质疑,当局宜责成台电,以召开记者会并接受提问回答的方式做说明,而非一味以发新闻稿的方式被动澄清。
社论摘编如下
为合理反映进口能源成本,4月1日起岛内油价调涨10.7%,并取消缓涨机制后,5月15日起,电价又将一次调涨29.5%。油电价双涨虽是“对”的政策,但因调整幅度颇大,预估将对今年经济成长及物价产生冲击。其中,多项民生消费品如米、面包、奶粉、蚵仔煎等多酝酿大幅涨价,甚至原已涨势稍歇的房价再次蠢蠢欲动。为减轻油电双涨对经济的不利影响及民怨,台当局宜重新考虑以两阶段调价,取代5月15日即将实施的一阶段调涨做法;根本之计,则应尽速启动电价燃料条款机制,让电价得以随燃料成本机动调整。
所谓两阶段调整电价,是指实施夏季电价前(6月1日)前先涨一半(约15%),夏季电价(10月1日)之后,再调涨剩下的一半(14.5%),这也是2008年马当局初上任时调整电价达25%的做法。由于夏季是用电高峰,为抑制用电,台电在6月至9月订有夏季电价,平均比非夏季电价高约17%,期能以价制量。在此情况下,若5月15日电价一次涨足29.5%,今年夏季电价形同骤升47%;但若改为分两阶段调涨,则涨幅可缩小为32%,民生用电涨幅也降为25%;待夏季电价结束后,再调整剩下的调幅,则因非夏季电价低于夏季电价,电价形同微降,民众感受将大为不同。
根据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的研究,两阶段调整电价对消费者物价涨幅的冲击,可比一阶段调足减少0.03%,并增进经济成长0.04%。比较一阶段电价调价方案,两阶段电价调整案较为平顺,缩减物价乘机哄抬的空间,更可让电力使用者有较多的时间调整因应,透过节能等手段降低电价上涨的冲击。尤其,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部分民生用品的价格一旦调涨,就很难再下调。因此,若能降低今年夏季过高的电价涨幅,可避免不必要的物价波动,并符合马英九最近要求“行政院”以一切手段避免物价上涨的指示。
目前台当局执着于一次涨足方案而不想分段调整,主要是因今年夏季电价若无法全额调足,将使台电亏损增加200亿元(新台币,下同),累积亏损可能超过其资本额3,300亿元的一半。依据台湾“公司法”,台电将需召开股东临时会,进行包括增资或弥补亏损等在内的营运改善计划;但因当局财政拮据,恐难以出资为台电增资,因而必须一次涨足。不过,除了涨价,电价合理化的施行,也应是营运改善计划可考量方案之一。
电力业属公用事业,是受管制的行业,以发电成本所占比重最大(约7成),其中燃料成本比重亦达7成。换言之,燃料成本占电力总成本的比重近半,因而很多国家和地区如邻近的日、韩等,皆已实施电价燃料条款机制多年。台当局应可参考相关做法,授权电力公司在一定调幅内,依燃料成本的变动逐季检讨、机动调价,但设立调价的最低门槛以避免价格过于频繁的调整,而于调幅超过台电被授权范围时,由“经济部”电价委员会审议。
总而言之,台当局及岛内民众由2008年及这次油电价格的大幅调整得到的惨痛教训,应已体认到“冻涨”必然导致未来的大涨,绝对是一项错误的政策,实施电价燃料条款机制,让电价随燃料成本机动调整,以平日的微调来取代未来电价的大幅调整,并彻底摆脱政治对电价的干预,才是最终的解决之道。此外,面对各界对台电经营绩效的质疑,当局宜责成台电,以召开记者会并接受提问回答的方式做说明,而非一味以发新闻稿的方式被动澄清;台电更应落实“经济部”成立的台电及中油公司经营改善小组的改善建议,以确实改善其经营体质。
[责任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