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一期“立法院”会期开议未久,民进党“立委”纷纷提出删除或废止法律的提案,最近又积极推动修改“公投法”,非但大幅下修提案与通过门槛,也大幅松绑“公投”范围,将“宪法”变更、领土变更及主权让渡等都纳入。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29日发文指出,一旦真的通过,台湾随时都可能进行“公投”,两岸关系也将进入不可测的状态,令人倍感忧心。
文章摘录如下:
自2月19日开议以来,民进党删废法律提案已有多起,包括:废止“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修正“国旗法”、删除有关悬挂“国父”孙中山遗像之规定、废止“立法院”程序委员会组织规程、修正“法院组织法”、废除“最高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废止“蒙藏委员会组织法”等。这些法案多半都是民进党曾经提过的旧案,本来不值大惊小怪;但以前民进党在“立法院”居少数,成案机率不大,通过更无可能,所以纵然外界明知其为“来乱的”,也并不把它当成一回事。然而,如今民进党过半,任何个别“立委”提案,都有通过的可能,外界当然会认真看待。
平心而论,这些法律有无修正必要,当然可以探讨,但社会既无共识,也不需要迫切处理,任意删废,非但看不出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反而突显民进党“立委”未脱在野心态,仍然不忘做秀,而民进党中央也完全没有整体考量,任由党籍委员闹事。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日前有多名民进党“立委”提出修改“公投法”的版本,意图大幅下修“公投”提案与通过门槛。
目前台湾的“公投法”规定,“中央事务”仅限法律复决、“立法”原则创制、重大政策创制或复决、“宪法”修正案复决等事项可“公投”。“公投案”提出要有“总统”选举人数千分之五提案,总数百分之五联署。成案后,则要具投票权人总数一半以上投票,获过二分之一同意才能通过。换言之,提案至少要有近九十四万人联署,至少要获约四百七十万人同意,才可能过关。如此设计是否过于严苛?当然有讨论空间。
检视民进党“立委”所提的版本,不只下修门槛,而且低得离谱,像是叶宜津版提案只要一百人,林淑芬版更是提案、联署都没有门槛,如此一来,随时都可能“公投”,姑不论社会成本的消耗,试问,如此浮滥“公投”,对民主究竟是有利还是不利?难道还不清楚吗?
更严重的是,现行的“公投法”排除对领土变更“公投”,但目前叶宜津、高志鹏及林淑芬提出的“公投法”修正草案,都主张可就“宪法”变更、领土变更及主权让渡案进行“公投”,其中高志鹏版及林淑芬版,对“宪法领土”变更公投设定较一般公投略高的门槛,叶宜津版对一般公投及宪法领土变更公投,订定相同的通过门槛。
就事论事,“公投”在台湾之所以如此敏感,主要就是民进党多年来始终企图以“公投制宪”达成其“台独”目的,中国大陆不但将其视为“台独”的先行指标,“公投制宪”也被列为大陆最可能武力统一的时机之一;所以当年制订“公投法”时,国民党就提高提案与联署门槛,并排除领土、宪法,以降低可能的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危机。
如今,在大陆对蔡英文并不信任,两岸关系可能重陷“冷对抗”之际,民进党本应要求其党公职人员格外谨言慎行,然而民进党中央却纵容其“立委”提出这些可能更加刺激大陆反弹的法案,令人不得不怀疑,究竟是民进党中央没有政治智慧,还是故意跟“立委”唱双簧?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