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国时报》8月13日发表台湾前“经建会主委”尹启铭的评论文章说,台当局前“经济部长”张家祝8月7日辞职声明表示:在恶劣政治环境下,重大政策均无法推动,许多在野人士,只有杯葛,没有是非,罔顾全民利益,不断瘫痪各项政务。张家祝所称的重大政策,包括两岸服贸协议等法案。隔日“立法院院长”王金平表示,法律案推不动有许多因素,不能只将问题推给“立法院”。
是的,法案通不过确有许多因素,简单说,就是:在野党蛮横耍野、“逢中”必反;国民党分崩离析、怯于公战;“立法院”违法乱纪,“行政院”软弱失能。人人有关系,个个都不负责。
就以两岸服贸为例。去年6月21日两岸签署服贸协议,台湾在野党“立委”就于当日上午霸占议场主席台,杯葛议事进行,其实在野党在“立院”霸占主席台杯葛议事,违反《立法委员行为法》早已是家常便饭。今年6月13日“立院”决定临时会处理议题,民进党黄姓“立委”就放话:“霸占主席台已经是小儿科,现在已经有2.0版。”在野党之目无法纪可见一斑。
去年6月25日,“行政院”尚未将服贸协议送至“立法院”备查,“立院”临时会就为该协议爆发严重冲突,终在“院长”王金平进行协商之下,达成共识:服贸协议应经“立法院”逐条、逐项审查及表决,且未经审查通过不得生效。由此案例,得出两点结论,其一,在野党的一贯手法就是霸占主席台、制造冲突、朝野协商、藉协商攫取战利品。其二,执政党“立院”党团分崩离析,枉费拥有席次过半的优势,朝野协商结果往往是丢盔掉甲,草草签字了事。甚至抢占主席台,只能靠不分区女性“立委”手拉手在第一线奋战。服贸协议第一次朝野协商输得不够,去年8月5日二次协商,决定加开16场公听会,又是惨输,把审议一事,搞得伊于胡底。
至于“立法院”的违法乱纪,更是罄竹难书。当“立委”违法霸占主席台杯葛议事,主席得交纪律委员会议处,可是主席鲜少如此处理,让违法脱序行为坐大。其次,两岸服贸协议内容因未涉及法律修正,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该协议经“行政院”核定后,“立院”只能备查;且依台湾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备查主管机关并无否准备查之权限。“立法院”朝野协商将服贸协议从备查改为实质审查,已经违法。
再者,“立法院”将服贸协议擅自从备查改为审查后,依据台湾相关规定,审查程序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视为已审查;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经“院会”同意后展延,展延以一次为限。服贸协议迄今在“立院”已躺1年以上,依法亦应视为已经审查,可是“立院”仍把它卡在手上,“行政院”也不敢吭半声。
相对于“立法院”的违法乱纪,“行政院”则表现出一副顺民的姿态。去年6月27日“行政院院会”核定两岸服贸协议,后面的记者会上,陆委会主委王郁琦表示,协议送交“立法院”后,会尊重“立院”审查程序,俟审查完成后才会通知陆方生效后的后续作业。协议尚未送出门,“行政院”为何慌不迭地卑躬屈膝作此违法声明?“立法院”如果永不审查完成,协议是否永不启动生效?有法却不依法尽其应尽之责而委弃守地,相关主管机关首长可能已涉嫌“渎职”之罪。
8月4日《华尔街日报》刊出“台湾自甘落后”评论,指出:“如果中国大陆与韩国签订FTA,会替台湾带来问题”、“在邻国陆续解除贸易障碍之时,台湾若不能跟进,让服贸过关,将会更趋孤立”等。
评论最后说,《华尔街日报》和台湾非亲非故,却对台湾未来表达高度关切;而台湾则是:朝野皆政治,其奈天下苍生何!面对中韩FTA将于年底签署,马英九既然表示“我心急如焚”,就请他为台湾经济、产业着想,化心急为行动,依据法律启动服贸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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