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检评会”针对黄世铭公开王金平关说柯建铭刑事诉讼案持续进行调查,预定12月中旬做出决定。。
台湾《中国时报》28日发表社论说,此事另一重点是王金平与柯建铭违反《立法委员行为法》的行为,目前由“立法院”自律程序处理中,但“立法院”的自律程序其实最不足以期待。此中道理,甚为简单;“立法委员”从事“司法关说”,绝非始自今日,恐也绝非只以柯建铭案为限。“关说司法”在“立法院”中如果是个普遍现象,又有谁会借着自律程序认真加以检讨,谁又会被认为有资格对“立委”从事“司法关说”提出批判与检讨?
台湾法院的诉讼程序呢?关说干涉“司法”独立,台湾“司法机关”是直接的受害机关,应该会对关说深恶痛绝才对。可是自从本案发生以来,相关争讼进入法院,从地院到“高院”,对于王金平本人也不否认对“司法”个案特加“关心”的举动,显得云淡风轻,不以为意。地方法院进入本案实质审理的阶段,如果真的介意政治关说“司法”,就应该审究,国民党有无理由根据高标准认定王金平的行为构成可议,而且足以撤销国民党党籍,可是如今连开庭审理也是拖拖拉拉,何曾丝毫显示法院对于政治“司法关说”应有的严正态度?
社论说,其实法院不懂得如何正视“司法关说”的问题,也非自今日始。今年台湾“最高法院”废除了行之多年的秘密分案制度,本是早年对付关说的办法。这个办法的错误在于使用秘密审判杜绝关说,无异舍本逐末。但“最高法院”采取秘密分案来防止关说,亦可见政治关说为害之烈!
然则台湾“最高法院”非如此不足以阻绝关说,岂不佐证了不采取秘密分案的地院高院无力阻绝关说?更该问的是台湾“最高法院”取消了秘密分案制度,有什么替代的方法杜绝关说呢?
从柯建铭、王金平面对“司法关说”指责时所表现的理直气壮看来,似乎没有理由相信今日政治关说“司法”只是偶发的个案,“司法”对于关说如果束手无策,连谴责的力量也没有,又怎能让社会相信它的公正呢?谁知道法院判决王金平或国民党胜诉是因为道理还是关说的力量胜出了呢?
法官处理“司法关说”的正确做法,就是在审理程序中将关说的内容向另一当事人揭露。关说之恶在于破坏了“司法”的正当程序,绕到幕后和法官单独说话,不给对方公平答辩的机会。所以让对方知道关说就是对付关说最正确的方法。法官向对方揭露了关说之后,关说者自然不敢再行关说。关说盛行到了“最高法院”要采取秘密分案的程度,台湾“司法院”实有必要建立起一套制度性的方法,帮助法官有效对付关说。
现在本案涉及的是政治人物关说检察体系不要上诉,检察官固然不同于法官,但是检察体系不应容许政治关说的道理是一样的。如果检察不具备阻挡关说的功能,反而是助长关说的渊薮,台湾“刑事司法”乃至“检察体系”的信用,势将随之破产。如果“检察体系”遇到升斗小民的案件判决无罪一概上诉,遇到有权有势的被告才懂得不要滥行上诉的道理,怎么会让人服气呢?台湾“法务部”也一定要拿出能够抗拒政治关说的具体办法来。只将政治人物的关说一概用“关心”来形容,或宣称只是针对个案要求依法办理做为辩解,都是此地无银,让人看破手脚的拙劣说辞,万万不足以服人的。
王金平为柯建铭案“司法关说”,要同时矫正滥权监听、视侦查不公开原则如无物,以及政治关说“司法”三大问题,杜绝“司法关说”是重中之重,否则台湾的“司法”公信力,在王金平案之后,是没有人会相信的,那将是台湾社会正义崩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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