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委”邱议莹等10余位民进党民意代表,因不满台当局“法务部”对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的医疗处置,于2013年4月前往“法务部”踢破“部长室”大门,“法务部”事后将邱议莹函送北检侦办,踢破大门当时还成为媒体大幅报导的画面。现任台当局“法务部长”罗莹雪基于以和为贵,且因被踹门的毁损情况不严重,遂决定撤销对民进党“立委”邱议莹的提告。
在罗莹雪撤告后,北检据以做出不起诉处分。多位国民党“立委”对此有所不满,马英九也因此在国民党的一中全会上表示,已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转告“法务部”,外界对此有负面看法。不料此种表达舆情的看法,立即被民进党“立委”指称是干预司法的惯犯、累犯。台湾《中央日报》今日发表专栏文章说,干预司法有如此公然进行的吗?
看看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的司法关说案是如何进行的,是私底下打电话给台湾地检署检察长请托,又担心自己打电话不够力,又托他人再打电话,请承办检察官不要针对无罪判决案件再提上诉。马英九有打电话给检察长或承办检察官,或者运用政治影响力让检察官针起诉邱议莹案吗?既然都没有,何来关说之有。
社论质疑,民进党“立委”为同党“立委”的不当行为案辩解,可说是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刻意将表达舆情看法混淆为干预司法,想要利用老百姓可能不是非常清楚司法行政与司法判决差异,进而为涉案“立委”免受司法审判开脱。踢破“部长室”大门难道不该受到惩戒吗?今后若有任何不满,都可以去踢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大门而没事吗?“立法委员”就有特权可去踢破任何部长的大门而不被究责吗?
明明只是表达外界对法务部撤告有负面看法,却硬生生地被民进党“立委”指责为关说司法案件、追杀不起诉的案件。如此政治化的结果,又岂能不令人担心台湾的“立法”品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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