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台湾现有老年人口,约占总人口数百分之十点八,即两百六十余万人。这一数字将逐年增加,至二○五○年,老年人口会超过台湾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也即不到五个人中,就有一个老人。更令人忧心的则是因社会形态改变,缺乏子女照顾的台湾独居老人已愈来愈多,约占老年人口百分之二十。
台湾《新生报》9日发表社论指出,台当局有关部门似也早已感到此一趋势严重性,除了采取各项措施鼓励生育,以避免人口老化危机。更加强老人福利工作,例如发放老人福利金,推行居家照顾,给予老人购票优惠,最近甚至要推动“以房养老”制度,使老有所养,不至生活无着。社论说,我们能体会台当局用心良苦,却也必须直率指出,若干措施只是治标不治本,或者过于理想化。从最近发生的某些社会现象可以发现,尊重老人固然是人人知晓的道理,但实际行为上却充满对老人歧视,台当局却无力于观念上的矫正!
根据媒体披露,台湾有近乎九成房东不愿将房屋租给独居老人,一是担心经济能力,更怕老人在租屋期间发生健康问题。因此干脆不租给老人,使单身老人在租屋时成了人球。房东的顾虑立足于“不想找麻烦上”,而且房屋是自己的,也有租不租给谁的权利。然而考量任何事,除了要情理法兼顾外,每位民众更有不能推卸的社会责任。老人只要不欠租金,一切按照租约行事,实不必剥夺别人租屋权利。若大家都不肯把房子租约老人,老人的“迁徙”自由又如何保障?至于老人健康问题较易出状况,要凄惨到由房东出面收拾残局的案例毕竟不多。在过去发生事端的“恶房客”中,老人所占比率微乎其微,因此又何必独歧视老人?
还有老人欲参加旅行团观光,被旅行社拒绝的纠纷也时有所闻。所持的观点也是在于避免照顾上的不便,这种理由似是而非。因为不良于行的老人,根本不可能只身外出旅游。身体硬朗的老人,旅行社更无权加以拒绝。我们认为所以会发生上述种种对老人的歧视行为,都是以自我为出发点,忽视了应负的社会责任。任何人家都有老人,幼童也有成为老人的一天,如果今天不尊重与包容老人,将来自己也必面临相同境遇。台湾人口正逐渐老化,如果老人此刻仍要陷于被歧视的状况中,台当局又如何去面对现实?
社论说,许多偏差观念的导正,台当局责无旁贷,但目前确实做得不好,上述歧视现象产生就是活生生例子令人唏嘘。近年有关部门固然全力推动老人福利,但大部分均自金钱补助入手,忽略了社会对老人尊重互助的观念建立与宣导。即使经济上考量有时也流于形式或理想化,例如最近要推动的“以房养老”制度,立意固然良好却不一定符合社会实情。此一办法中规定拥有价值五百五十万新台币以上房产的老人,没子女继承,又没存款者,可申请“在宅老化”,以房屋抵押每月由银行给予生活费。独居老人符合这种条件的人已少之又少,何况自己拥有近千万新台币住宅,干脆卖了好好过生活,何必靠银行济助?台当局还是多用心建立社会善待老人观念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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