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台“立法院”处理“产业创新条例草案”,国民党原来打算使用绝对多数强势表决通过,但遭民进党瘫痪议事,朝野毫无交集,又是一场空转。
台湾《苹果日报》31日发表评论指出,民进党杯葛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产创条例”只图利大企业,中小企业遭排斥;二是希望借“产创条例”夹带6项法律过关。在昨天的“立法院”,民进党民代高举布条抗议,宣扬“产创条例”是台当局对大财团的优惠,希望激起民众对该条例和国民党的反感,以至于动摇国民党在五都和2012年选举的选盘。
民进党昨天提出6条件,交换“产创条例”的通过,企图以绑架法案的手段,达到夹带其他法案过关的目的。6条件是:“立院”成立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监督小组、ECFA交付“公投”、取消不在籍投票、禁止陆生来台、禁止大陆人来台投资、尽速通过东部发展条例。
文章说,民主社会的“国会”常有交换法案过关的情形,无可厚非。但提出的条件不能是对方无论如何无法接受的原则性议题,否则就是闹场。原先民进党提出“产创条例”优惠税率,不应只给岛内外大企业,应把中小企业涵盖进去才公平,在昨天的国民党版中已有修正。
过去几十年来鼓励企业升级的“奖励投资条例”和“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去年底已正式落日,现在必须提出新的产创法案,来延续对产业创新及升级的优惠鼓励。这在景气衰退的时代,几乎是每个国家或地区都在做的事。先前版本规定国际(含岛内)大企业营运总部设在台湾的,享营利事业所得税15%的优惠,在民进党批评为图利大企业后,已被删除;而中小企业和传统产业也已纳入新的版本,对它们增聘员工提供直接补助,都是对民进党要求的回应。
文章指出,如果新版本基本上满足了在野党的主张,在野党理应支持通过,不是又提出新的议题继续抗争。这是不负责任的作风,也失去信用。民进党提出的6条件,与“产创条例”关系不大,有些甚至毫无关系,应一码归一码,不要夹缠不休,耽误施政。
“产创条例”对未来台湾的经济发展相当重要,是超越党派的经济议题,民进党不可以闹场,夹带不相干又极富争议性的法案延宕议事,可能使产创法案胎死腹中,若严重影响台湾未来,将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