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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提名黄世铭粉碎在野党攻击

2010年01月28日 10:4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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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英九提名黄世铭为“检察总长”人选,将咨请“立法院”同意后任用,台湾《中华日报》今天社论指出,这具体了说明马英九对司法独立的尊重,也粉碎了在野党谰言攻诘他“将手伸入司法”;如果马英九师心自用甚至别有用心,众所公认的“好”人选黄世铭不可能出线。

  社论说,从黄世铭办案断案可以看出,他心中没有政党之分,只有是非之别,一旦事证确凿,谁向他关说都没用。他担任“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时,完成美丽岛政治犯黄信介、林义雄等人的赦免作业,在“检察长”任内曾起诉国民党籍的正副议长贿选案;主动调查已故桃园县长刘邦友涉嫌不法案,不惜得罪当时尚在执政的国民党。

  陈水扁执政时期,黄世铭受到“法务部长”陈定南赏识,将他从“法务部”主任秘书调升为台北地检署检察长,任内起诉了国民党籍三“立委”:游淮银、王令麟和蔡豪。之前,1996年,李登辉、连战竞选正副“总统”时,黄世铭担任桃园地检署检察长,查获李连桩脚涉嫌贿选情事,有人劝他不要起诉,愿意安排他与“总统府”高层见面,检察高层甚至以升官为诱饵,但他均不为所动,仍然坚持依法办理。

  但宋楚瑜的兴票案在黄世铭手上获得不起诉,这使民进党十分不满,因为借“毁宋”以打击蓝营是民进党的重要选举策略。陈水扁接掌政权后,强调“动摇国本也要办到底”的拉法叶案与另一军备采购案“猎雷舰案”,在黄世铭偕同多位检察官调查下,认为证据不充分,坚持不起诉,没多久就被调职,接任他的是施茂林,接手后立即起诉,施茂林后来当上“法务部长”。

  社论认为,上述办案经历充分显示,黄世铭办蓝办绿一视同仁,绝不向权势低头,哪怕是“总统”来关说,允他升官,也起不了作用。他被基层检察官票选为第一名检察长,同时认为他是“检察总长”最佳人选,他还享有“铁汉”之名,可见其来有自。

  作为“检察总长”,要能见风骨,要能立风范,侦办案件必须“吾心如秤”,分毫不可漂移,从这个标准去看,黄世铭的确是最佳人选。但陈水扁却不愿提名他,而是几经周折提名了陈聪明。陈聪明重视公关,与政界、商界关系良好,已经是众所皆知的事实,2007年2月26日,他与“法务部长”施茂林同赴黄芳彦私宅喝春酒,所为何来?启人疑窦。难道必须长袖善舞、左右逢源的司法人才合乎陈水扁心目中担任“检察总长”的条件吗?

  黄世铭被陈水扁排拒,4年后被马英九接纳,由此即可看出两人对“检察总长”一职的认知与态度之不同。从陈水扁一路提拔前“调查局长”叶盛茂,他的想法就不难了解;而马英九若有“将手伸入司法”的念头,提名这么一个不肯买帐的人,不是自找麻烦吗?谁真正尊重司法,答案十分清楚。

  社评最后说,宋朝包公受人景仰,他舞台上的定场词是:“好人见我哈哈笑,坏人见我魂胆消。”黄世铭若经“立院”同意而出任“检察总长”,我们希望他能成为“现代包公”。特侦组的任务是专办高官大案,若心中有人情,有政治立场,就难做到铁面无私。马英九已表现了无私的作为,提名黄世铭这样的人选,如果还有人说是“政治干预司法”,请给个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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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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