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日发表评论文章说,陈水扁女儿陈幸妤的“可怜”,是权贵的可怜,因为依她们的生活水平,在海外住几年,向来方便如串门子。
陈幸妤出境计划因台北地方法院限制她出境而受阻,她向父亲陈水扁哭诉求救,陈水扁则转向马英九写“119”求救信,信中表示,如果限制出境令不撤销,陈幸妤可能会发疯、自杀或带着三个孩子一起自杀。
于是,社会上出现了同情的声音,说陈幸妤太可怜了;绿色政治人物则借题发挥,认为马英九如果连陈幸妤不能出境这么严重“司法迫害”的事情都不重视,真是太没有人性了!
文章称,陈幸妤能不能出境,成为司法有没有正义、人有没有同情的指标,这大概也可视为“台湾奇迹”。因而倒想请教,是否所有被羁押的、判刑坐牢的,也都可以比照办理?而那些声援陈幸妤的人和政党,会同样声援他们吗?
若云“可怜”,几乎每个涉案人都有一肚子苦水,譬如父母坐牢,子女没人照顾;家庭经济失去依靠,甚至配偶离家出走等;更有人制造毒品、制造枪械,被破获后血本无归,欠下大笔债务。他们的“可怜”和陈幸妤的“可怜”做比较,谁才可怜?
文章说,即使没犯法的人,若以“出境”作为可怜与否的标准,很多人会比她更可怜,例如负担不起出境和在海外的生活费,更别谈能如陈幸妤一样在海外置产。
陈幸妤的“可怜”,是权贵的可怜,因为依她们的生活水平,在海外住几年,向来方便如串门子。因此,那些同情她的人,还是先同情自己吧,去不了海外,就发疯、自杀,一般老百姓有这么“高贵的水平”吗?
文章最后指出,如果台湾司法一碰到要出境的人就束手,办了就是“司法迫害”,那么,司法大概就只能办穷老百姓了,包括那些声援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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