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金援弊案”,已让三个政务官辞职,但后续效果恐怕还会扩大,甚至于成为民进党泡沫化的最后一根稻草。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社评表示,民进党员以及其支持者如何看待此案,不是我们关心的重点,在我们看来,这个丑闻,既是陈水扁治理台湾方式的象征,更是总结。总而言之,陈水扁治理台湾“视制度如无物”。
所谓制度,有几项基本的作用,一为限制选择,二为集中力量。善用制度者,至少可以避免错误,利害一点的,可以增进效率,发挥集体智慧。然而综观陈水扁的治理,制度完全失灵,而此案为代表之作。
根据“外交部长”黄志芳的说辞,他是听命于时任“国安会秘书长”的邱义仁,然而根据制度,“行政院长”才是他的直属长官。此一操作竟然完全避开了“行政院长”,有违制度之设计,若非刻意,其谁能信!“外交部”有关的操作,亦没有按照制度的设计来走,有些部份甚至于“亚太司司长”及驻新加坡人员都不知情。等到事情严重之后,黄志芳也是想透过制度外的方式来解决,若非此路不通,丑闻案恐怕不会在此时被揭露出来。
社评认为,如果整个事件的发展是在制度之下运作,“外交部”的汇款不至于如此草率,金纪玖也不至于如此轻易地从新加坡消失,甚至于金纪玖与吴思材的计谋,抑或者是邱义仁的计谋,早就被视破而无法得逞。
依台湾当前的“宪政”设计,“外交”亦属于“总统”职权范畴,尤其类此之“机密外交”运作,“总统”理应掌握一切,但陈水扁日前的新闻稿却好像云淡风轻,事不关己。依陈水扁的角色,应该负起最大的责任,但该新闻稿的重点竟然是自己未涉案,心中坦荡,可见陈水扁急于想撇清责任的心态。陈水扁对于整个案件中超越制度的运作模式未置一词,这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陈水扁当局为何视制度如无物?社评指出,细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二。首先,陈水扁用人几乎是以关系为主要考虑。以黄志芳而言,凭其资历,离“外交部长”一职的距离还很远,但陈水扁破格任用,黄志芳在心态上就很难健康地履行这个职务,因此对于非制度性的操作,根本没有抗拒的力量,否则他怎么会如此听命于邱义仁,而且完全不向“行政院长”报告。其实,黄志芳并非特例,而是陈水扁用人方式的常态,因此,整个执政当局的运作,制度反而成了掩饰制度外运作的工具,以致于丑闻百出。
第二个原因是陈水扁的权力过于集中与扩大,亲自领导行政官员。在这种情形下,原有的行政伦理被打破了,“行政院长”成了陈水扁的执行长,而且只负责部份业务而已。就像整个“金援弊案”,“行政院长”可以完全不知情,即使危机出现时,黄志芳也是向陈水扁报告,而不向“行政院长”报告。对于一个有领导欲望的“总统”而言,台湾当前的“宪政”制度反而提供了一种便宜行事的漏洞,而陈水扁就是利用这个漏洞来遂行个人的意志。这是台湾当前“宪政”制度设计一个很大的漏洞,也是台湾民主化的一个隐忧。陈水扁在这里栽了大跟头,谁又能保证未来的领导者不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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