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想和巴布亚纽几内亚“建交”,结果三千万美金的金援被中间人A走,如今人财两失,建交不成巨款失踪中间人落跑。台湾《中国时报》3日发表社论说,这么荒谬离谱的“外交”闹剧,“司法”单位一定要把真相追查清楚,该追究的政治、行政乃至“司法”责任,一个也不能马虎,务必还社会大众一个交代。
其实,私下暗盘打点一直是台湾争取“邦交国”的作法之一。由于长期处于孤立劣势,世界主要国家都和台湾没有“外交”关系,台湾只能从经济较落后的国家争取到“外交”承认。而能够让对方舍大国中国而就台湾的理由,通常是经济筹码。尤其有些国家的政治体制未臻成熟,政客操守不佳,丰厚“礼数”往往有额外的说服力。
有些状况是对方要求一定金额的经济援助或建设计划,以作为施政成果;有时则要求赞助选举经费,或挹注某个白手套基金会;当然也有时要求私下给予前金后谢。通常对于具体建设计划,台湾的“外交部会”审核实际需要从“外交”预算支应,优惠贷款则通常由银行团提供。至于政治献金,便需要寻找适当的名目,而私下给的暗盘则根本不会上台面。
社论直言,这些钱,坦白说,台湾经常也给得心不甘情不愿,因为常见对方政客用“断交”相胁,而敌对阵营的政客拿来大作文章,指台湾用金钱操纵选举,甚至澳洲曾经以此抨击台湾。或者像中美洲许多前总统闹出把台湾政治献金中饱私囊的丑闻,害得台湾国际形象大坏。其实,台湾往往处于被动乃至被害状态,对方拿了钱要怎么用,台湾无法约束,闹出丑闻又怪台湾,台湾实在哑巴吃黄连。
这次更严重的是,钱根本被台湾自己的中间人给A掉了。虽然“外交部”要求新加坡冻结金纪玖和吴思材的帐户,但能拿回多少很难乐观。平常当冤大头就已经很呕了,还被中间人拐骗,更是冤上加冤、呕上加呕!
社论指出,离奇的是,即使要私下打点巴纽政要或赞助合作计划,“外交部”也应该把状况查证清楚,确认交涉的对方既有决策权又有意建交,才能付出这笔三千万美元、相当于十亿台币的巨款。为什么“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交代一声,“外交部”就要照办付钱?这中间不只是单线决策,还是黑箱作业,不必接受审计和“国会”的监督,纳税人的血汗钱就可以这么轻易被A,这太扯了吧?
社论进一步指出,不只情节离谱,而且疑点重重。为什么没先确认状况就给钱?为什么只是因为邱义仁的朋友介绍,就不必经过“国安”或“外交”的考核程序?哪位朋友有这么大的影响力?直到“外交部”隔了几个月发现不对,紧急追钱已经追不回来了,这种查证的事不是应该先前就做好、钱才能出手吗?
此外,就算要私下打点,政府部门也不至于找不到管道,例如“国安局”就有些公司据点,为什么需要透过两位民间人士的帐户?再怎么解释,也没有把公款摆到私人户头的道理,这里面到底在搞什么鬼,一定要查个清楚。即使这两人和巴纽高层真有特殊管道,但如此钻营政商关系、游走蓝绿、并且因涉入台电弊案被起诉的商人,难道是可以放心信任的对象吗?台湾的“国安”决策高层,到底是天真还是轻率?
如果不是台湾当局在新加坡诉诸司法,这件“外交”大乌龙还会继续藏在黑箱里,民众也不会知道因为官员的愚蠢,而让“国库”蒙受这么一大笔损失。整件事的决策层级有多高?多少人涉入?经过什么样的决策机制?现在仍然黑幕重重。
昨天邱义仁虽然出面说要负全责,但神情轻松带笑,还称此时请辞显得矫情,完全感觉不到自责或至少郑重的态度,仿佛只是小事一桩。而且,回顾事情发生的一年多来,但见邱义仁官位做得稳稳当当,哪里有曾经为此事负起责任并接受惩处的迹象?
社论最后表示,这种黑箱的单线作业,危险处在于过度依赖个别官员的智慧和操守,一旦出错,就会出大错。如今白白被人骗走十亿台币,显然“国安”及“外交”决策机制已出现重大危机。因此,真相一定要查明,责任一定要追究。如果事涉弊端,那就是“司法”问题;不然,也应该有人负起行政疏失或政治责任,绝不允许稀里呼噜打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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