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五二○扁当局结束前,从买卖军火的鐽震公司、旅游餐饮的圆山大饭店公司、到“国有”土地交易的台湾都市更新公司、把生意做到沙乌地阿拉伯的台湾国际投资公司等,可说从“国防部”、“交通部”、“经济部”、“经建会”等手中握有庞大资产的部会,都很奇怪的在进行“重大资产移转或投资”,而且无一例外都是“上面交办”,也都是交代给特定人士处理,不仅人与时机俱皆不宜,更无可避免将引爆重大争议。
台湾《中国时报》日前刊登社论说,这些言之冠冕堂皇的公司,不论从筹备到运作,甚至连绿营“立委”都看不下去,不是连署提案要求禁止选前运作;就是主动提案要求相关部会所属法人团体,必须受到官股监控。
这些案子幕后核心人物之一的“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还非常委屈地认为,该做的事为何不能做?鐽震是他主导他认了;中东投资案是他交办,但与他无关。邱义仁在委屈之外,似乎无法理解,扁当局在更迭前夕,为何不能做这些他认为是良善的投资或资产转移?民意无法接受,非常关键的原因是:这本来就不该由看守“内阁”处理!
社论说,以鐽震案为例,即便要成立军火公司,为什么董事长内定是民进党选战操盘大将吴乃仁?吴乃仁会做生意,人尽皆知,但是,别忘了,台湾满街都是会做生意的CEO;这个公司才登记,办公室还设在“国防部”内,一无办公室租金,二无人员到位,且在压力下宣布解散,就在这短短一、二月中,已经估计支出数百万,钱花在哪?为什么花?有谁给了交代?
圆山大饭店要成立公司,政策源起甚早,这八年没做,何以在此时急乎乎地赶办?董事长还内定给任期即将届满、又属扁系的宗才怡?宗才怡是干练,对圆山经营付出心力也不少,但从经营实绩来看,显然与其它观光饭店不能比,一个赔钱董事长有什么道理续任转投资后的新董事长?
台湾都市更新公司也是一个奇怪的组合,不要忘了,这个公司处理的每一笔都是公有土地,不是民间私产,这些该受“国会”监督的资产处理,在这个新公司成立运作后,可以完全逃避监督,合理吗?
社论指出,最最莫名其妙的是,中东投资两案,全部交由一人中介,他不承认是“中介费”,而是“服务费”,就算是服务费吧,有什么大案子的服务费必须高达二千零二十万美元,折合新台币六、七亿元?全程参与的“经建会副主委”张景森先是否认后又承认,此人还是“经建会”的顾问,尽管邱义仁说“标都没标到,那有利益可落入私人口袋?”“经建会”或“经济部”为什么会同意这样的生意合约?如果成,就要付出高达六、七亿的“服务费”?扁当局是要服务谁呢?照“经济部次长”谢发达的说法,这钱是要打点某国皇室,难不成扁当局做生意要用贿赂的方式?有道理吗?
做生意有做生意的游戏规则,但不要忘了,很多事,生意人可做,当局不能做!生意人能拿回扣、送佣金,官员不能收受回佣;官员行止就是要受法律规范。鐽震案让“国防部”官员抓狂,台军奉命行事,却不能奉命违法,因而引爆;圆山案让交通部官员难以忍受,所以曝光;中东投资案让“经济部”官员不知如何自处。所有交办的“高层们”,都是五二○后拍拍屁股即可走人的“政务首长”,所有承办者却都是将受“监察院”、甚至“司法”检调后续追查的文官,谁肯干冒风险,执行这些莫名其妙的资产转移任务?
距离“总统大选”最后半个多月,怪公司仍此起彼落地曝光,不要说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马英九看了频频摇头,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谢长廷更不可能接受。不论是马谢谁当选,如果这些怪公司全部顺利成立,不受“国会”监督,那意味新当局才上台,手中资产就要减少大半。
社论最后总结说,此刻扁当局和看守“内阁”的动作愈大,越没有人说得清楚:这些怪公司全无私人利益。“前方吃紧、后方紧吃”,是当年国民党一路被打到退守台湾的重要原因;如今扁当局的看守“内阁”,就甭再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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