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27日发表社论指出,扁嫡系“立委”高志鹏因贪渎案被求刑九年,民进党要不要依党章处以停权并取消其不分区资格,竟像陷入黑洞般无声无息。此一喑哑其来有自,在陈水扁将其贪渎案全盘正当化后,民进党的廉政观已告全盘崩解;即连稍早吕秀莲、游锡堃、陈唐山等人的“特别费”案均仍悬搁,高志鹏的案子要依什么党纪标准处分? 高志鹏和助理公然在“立院”办公室邀集官商关说“国有土地”租售,并从中收受贿款及献金,其大胆程度,已到了令人咋舌之地步。尤其,高志鹏身为民进党中评会“主委”,职司党内风纪,长年铁腕处置其他党员的违规案件,如今自己作出违法乱纪的丑事,党若不处理,如何服人? 社论质疑,如果民进党还在野,或者这个党还珍惜自己的羽毛,或许会断然处置,不可能坐视败德事件危及党的形象。然而,当贪腐案件多至无暇遮掩,且大半集中在党政高层,民进党最后仅剩装聋作哑一途也是势所必然。事实上,陈水扁以贪腐之身回任党主席号令天下,对自己之爱将曲意护航,完全合乎“上行下效”之一贯逻辑。何况,党内稍具道德感及羞耻心之士均遭打压噤声,其他唯诺徒众应该很满意目前这种一言堂式的静寂秩序吧! 高志鹏的贪渎现形,并非单一事件。陈水扁执政以来,他长年倚重的亲信逐一因案事发,炒股及“司法”黄牛案中的陈哲男,“公务费”案中的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辣妹案的郭文彬,不论是听命行事,或借势壮胆,或担任白手套,均是耳濡目染,有迹可循。对陈水扁而言,要说高志鹏的作用相当于党务系统的陈哲男,并不为过; 结果,两人最后都变成了有“自主意志”的白手套,这不正是政治丛林必然的物竞“演进”吗? 社论认为,问题不在民进党对高志鹏案可不可能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处置,问题在整个民进党的廉洁形象要如何继续维持?去年七月,民进党在陈水扁贪渎危机中通过“廉政条例”,规定党员言行若违反廉政行为,上至“总统”“副总统”,乃至其亲属、配偶都应接受调查及议处。民进党当时此举或具自清决心,但十几个月来,党内实际行动 却只是在强化“包庇”:对内一方面利用程序拖延处置,一方面打压革新的力量;对外则动员铁卫全力巩固陈水扁的贪腐领导。一个“专砍基层、不办高层”的廉政条例,还能“廉”谁的政? 若果真依廉政条例处置高志鹏,停权并取消其“不分区立委”资格,那么接下来,因“特别费”被起诉的游锡堃的不分区资格要不要取消?若游锡堃被取消资格,吕秀莲、陈唐山要不要停权?而如果吕秀莲得停权,那么贪渎罪行昭彰的陈水扁又何以能兀自逍遥?正是这一连串的“向上连锁”效果,让高志鹏案办不下去。从陈水扁的角度看:严办高志鹏,挽回不了民进党垂死的道德荣誉;放他一马,倒是替自己和众人省下不少麻烦,廉政条例形同虚设又如何? 陈水扁此时回任民进党主席,就算是天赐良机吧。耐人寻味的是,党内触法犯纪的人越多,陈水扁似乎也越感宽慰;因为那不仅有助于移转及稀释外界对其自己不法作为之注目,他还可借出手调解之机,让党内不同势力“赞赏”他的明智及包庇。经过陈水扁这番插手,民进党的贪渎将更架构化为一个连锁生态,各方只要彼此掩护、彼此倚恃,谁都可以抛开背上的廉耻十字架了。 社论最后说,高志鹏案应办未办,显示民进党已丧失了一个政党在“正常”情况下应有的自清机制。没错,民进党一直说“中华民国”不是一个“正常国家”,其实它自己也早已不是一个正常政党。在陈水扁的供桌上,民进党的改革英灵早已作古,它的“廉政”形象也已驾鹤西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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