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后,面对改变了的地缘政治与安全环境,欧洲开始走向共同防务的道路。然而,这个承载着 “集体安全”理念的防务一体化机制却没有能够保证欧洲的安全。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欧洲防务机制主要基于传统安全威胁建立,面对日益猖獗的非传统安全问题稍显捉襟见肘。
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提出“共同防务”构想;1999年,科索沃战争暴露出欧洲在军事领域的不足,欧洲国家痛定思痛,于次年颁布了《军事能力承诺宣言》,各国就兵力、装备以及经费提供方面作出承诺,组建了一支10万人规模的快速反应部队。
但是,无论是从防务体系的兵力组成、装备配置方还是从情报系统来看,欧洲共同防务的重点显然是并不在反恐领域——作为一个将俄罗斯视为最重大潜在威胁的防务共同体,也许其更关心俄罗斯航空兵在叙利亚空袭中的表现而非恐怖主义。因此,各成员国从未在共同防务的框架下举行过大型联合反恐演习。
然而,“9?11”事件之后,非传统安全问题与传统安全问题界限日趋模糊,近年来,针对欧洲国家的恐怖袭击案件规模扩大且效应扩大,早已超越公共安全范畴,成为危及国家安全的最大因素之一,对欧洲的基于应对传统安全问题的防务政策提出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