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25日,第三届核安全峰会在荷兰海牙举行,共有53个国家的领导人或代表以及国际组织负责人与会。主持会议的荷兰首相吕特首先邀请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作主旨讲话。
中国领导人出席核安全峰会是新形势下中国在国际安全领域的重要外交行动,而习近平主席阐述的中国核安全观,则反映出中国对核安全问题的深刻认识以及促进该领域国际合作的积极意愿。
中国有必要提出核安全观。一方面,随着实力增长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中国在包括核安全在内的重大国际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受到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国家希望了解中国的政策走向;另一方面,中国正在探索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路,将更积极地参与国际问题的处理,主动引导国际议程设置。
中国也有资格阐释核安全观。在国内,中国核事业50多年来保持了良好的核安全记录,不断致力于完善国家相关法规体系,并正在制定核安全条例。国际上,中国加入了包括国际原子能机构、桑戈委员会、核供应国集团等有影响力的防扩散机制,并积极参加活动,发挥作用。早在1988年,中国就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了保障监督协定,而且是五个核大国中第一个批准保障监督协定附加议定书的国家。
在此背景下,中国提出本国的核安全观,不但是亮出自己的旗帜,还可借此推进各国合作,提高全球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水平,推动核能合理开发利用,并最终对世界核安全秩序、体系和机制产生积极影响。
中国核安全观的基本内容是发展和安全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和协作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首先,中国的核安全观是全面的,包括了如何认识核安全问题和如何应对核安全问题两方面。其次,中国的核安全观是公正的。中国强调应在核能发展和维护安全之间、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之间保持平衡。中国不为一己私利,也不采取双重标准。再次,中国的核安全观是有效的。中国提出以消除根源为目标来推进核安全,并明确了消除根源的途径。当前,日本在其境内大量存储核材料,包括武器级核材料,供需严重失衡,造成核扩散风险和核安全隐患。中国正督促日本以对国际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尽快解决问题。最后,中国的核安全观是合作的。中国希望更多国家加入国际核安全进程,加强交流与协作。
中国领导人选择在核安全峰会上阐释本国的核安全观,体现出中国对峰会的重视。同时,中国也希望各方能够利用好这一平台,凝聚共识,携手合作,实现核能持久安全和发展。(作者苏晓晖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国际战略研究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