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涉叙决议的三个价值

时间:2013-09-29 10:47   来源:京华时报

  安理会通过涉叙决议,在事实上夺回了一度失去的国际事务仲裁权,将解决叙利亚问题纳入到应有的平台。

  当地时间9月27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要求叙利亚销毁化学武器。这是2011年3月叙利亚爆发反政府示威运动以来,安理会通过的首项涉叙决议。至此,国际社会结束了长达两年的分歧,找到了解决叙利亚问题的可能性。

  安理会通过涉叙决议的价值不仅在于可能的和平。自2011年北非中东发生剧变以来,绕过联合国安理会对其他国家实施干预几成惯例。尽管干预刻意避免单边主义色彩,总是以临时联盟的形式进行,但仍在事实上对联合国机制构成了威胁。对埃及、利比亚等国的干预结果还证明,这种法理性不足的干预方式,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强调国际道义与实现地缘政治私利的纠结不清,在这些热点地区留下了族群分裂、恐怖主义崛起等不少隐患。

  安理会通过涉叙决议的第二个价值是,在事实上夺回了一度失去的国际事务仲裁权,将解决叙利亚问题纳入到应有的平台。在国际热点问题越积越多,不少国家进入急剧转型期的今天,突出联合国的主导作用尤为必要。联合国固然需要通过改革解决效率等问题,但相对于近年来的单边主义干预或集团式干预惯性,联合国显然更具有平衡性和建设性。

  第三个价值是,对于叙利亚化武问题的这一解决模式,对其他隐藏着的化武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模板:非法使用化武,即使无法查清谁是始作俑者,也可以跳出追究责任人的层面,强制进入销毁化武库的进程。这将对使用化武形成有效震慑。

  解决叙利亚化武问题的前景已经清晰。尽管这不能直接结束叙利亚内战,但至少为这场内战设定了上限,并为叙利亚问题转到联合国主导的和平大会这一轨道上来,创造了新条件。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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