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菲律宾不顾《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有关不使局势复杂化的相关规定,单方面将南海争端提交国际仲裁法庭,给协商解决南海问题制造新障碍。近日,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赫尔南德斯在记者会上不无兴奋地表示,菲律宾政府非常高兴看到,荷兰海牙关于中菲南海争议案件的仲裁庭已正式成立,仲裁程序也已经开始,并称中国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再次无理指责中国断续线在国际法上是“扩张性的、过度性的和非法的”。
尚不确定仲裁小组对南海争端是否有管辖权
其实,菲律宾当局有点兴奋的太早。
尽管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在某一当事方没有参与的情况下,仲裁法庭是可以组建并按规定审理案件,但在仲裁案进入审理之前,仲裁小组首先要解决的是其是否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只有在仲裁小组决定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之后,才会对案件本身进行审理。
目前,在海牙进行的仲裁小组会议仍处于决定是否具备管辖权的阶段。而当仲裁小组在考虑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时,还应该考虑中国在2006年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强制仲裁所发表的声明。
2006年8月25日,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书面声明,对于《公约》第298条第1款(a)、(b)和(c)项所述的任何争端(即涉及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等争端),中国政府不接受《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尽管菲律宾试图规避中国所做的书面声明,仅对中国的断续线及岛礁的国际法理效力提出质疑,但菲律宾有关“通过国际仲裁寻求南海问题的永久解决”的说法无疑涉及海洋划界和岛礁归属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判定也不可能不影响最终的海洋划界与岛礁归属,因而也不可能绕过中国所做的保留。
菲方质疑断续线是抹杀中国合法利益
菲方对断续线的质疑也是站不住脚的。
从历史的角度看,断续线是中国对自身南海合法权益的确认。中国远远早于其他声索国使用南海海域。中国历代都有许多关于中国政府和渔民在南海海域活动的记载。中国无疑是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并持续管辖南海的国家。直到近代,由于遭遇西方列强侵略,中国才效仿西方现代主权国家在南海划定断续线,以此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管辖范围。因此,中国并非随意划线圈海,而是划线防止列强侵犯本国的固有权益,也就是说先拥有权益后有线。
从国际法的角度看,断续线也具有其合法性。南海断续线是当时的中国政府在与法国侵略者成功交涉并成立专门机构认真研究后严正推出的,而且,在其后的许多年里,该断续线并未遭到其他国家的质疑和反对,许多国外出版的地图也以南海断续线标绘,并注明南海诸岛归属中国。可见,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出台时,南海断续线早已存在数十年。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否定断续线,对整个国际秩序其实是一种破坏。试想,就因为某个新事物对其有利,便以此来否定既定的事实、抹煞别人的合法利益,那国际秩序将何以维系?
菲方对南海岛礁的声索依据不足
目前,菲律宾在国际上忙于制造舆论、混淆视听,实在是贼喊抓贼。不仅其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企图通过民间窃岛获取“主权”行径为人不齿,其声索依据更是不足为据。
一是声称南海岛礁无主地。且不说中国先民很早就在南沙群岛捕鱼作业建造土地庙,就是1945年中国政府派出永兴、太平、中建、中业四舰前往收复四沙群岛、1947年颁布断续线等,就已表明这些岛礁并非无主地。菲律宾的占领行为是赤裸裸的盗窃行为。
二是以南沙岛礁在地理上邻近菲律宾且关系国家安全为由。此依据最为荒唐。国际法获取领土的五种方式分别是先占、时效、添附、征服、割让,无一与地理邻近或国家安全有关。现实情况是,菲律宾苏禄群岛中的部分小岛距马来西亚仅有3-5海里,距其所属国菲律宾却有10倍之遥,菲律宾是否就因此将这些岛屿拱手马来西亚?
三是以南沙岛礁位于其专属经济区内为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规定沿海国有权获得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没有规定其有权借此获取领土。国际海洋法的原则是“陆地决定海洋”而不是“海洋决定陆地”。正如马来西亚没有因为菲律宾苏禄群岛的部分岛屿位于其海岸外200海里范围内就将这些岛屿据为己有一样,菲律宾也不能据此索岛。
总之,菲律宾要处理好邻里关系,应将心比心,就事论事,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强词夺理,自以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