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3月底通过《2013财年综合继续拨款法案》,其中有关条款限制美部分政府部门购买中国信息技术设备。这一做法激起美国国内各界强烈反对。白宫发言人表示,涉华条款在对商业活动造成干扰的同时,无助于提高美国的网络安全。一批重量级商会和行业协会给国会领导人写信,要求纠正错误做法,称该举措“会产生相反效果”。
多位美方人士7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谴责这种滥用“国家安全”、不公平对待中国企业的行为,呼吁美国少数政客摒弃冷战思维,通过合作,理性、建设性地应对网络安全问题。
奥巴马政府认为“限购令”具有干扰性
《2013财年综合继续拨款法案》(以下简称《法案》)第516条规定,美国商务部、司法部、美国宇航局和国家科学基金会不得利用任何拨款采购由中国政府拥有、管理或资助的一个或多个机构生产、制造或组装的信息技术设备,除非上述机构负责人与联邦调查局或其他适当机构进行会商,对网络间谍或蓄意破坏风险进行评估后,认定这一采购符合美国国家利益。
该条款由来自弗吉尼亚州的共和党籍众议员弗兰克 沃尔夫发起。他是众议院一个拨款小组委员会的主席,主管对上述4家联邦政府机构的拨款。
第516条是在整个拨款法案讨论的最后阶段被加进去的,未给予各界听证和修改的机会就被仓促通过。美国产业界未能对此条款进行评议。
《法案》是为美国联邦政府2013财年下半年提供临时拨款的法案。不通过这样的法案,美国政府将因“断粮”而关门。有消息说,为免于政府关门,奥巴马不得不在3月26日签署这一法案。但白宫女发言人凯特琳 海登4月5日在发给媒体的一封邮件中声明说,这一条款“具有干扰性,不会显著改善受影响机构的网络安全。”她表示,奥巴马政府将与国会进行沟通,以求在2014财年的预算案中改正这一做法。她还表示,这一条款界定不清,执行起来有困难。
业界担心地理限制妨碍全球网络安全合作
一批美国重量级的商会组织、行业协会也纷纷给美国国会领导人写信,反对在拨款法案中加入这一条款。
4月4日,美国商业软件联盟、美国贸易紧急委员会、信息技术产业委员会、美国半导体产业协会、美国信息技术办公室等11家团体就《法案》第516条联合致函美国国会,指出该条款设置了一个令人忧虑的先例,其效果会适得其反,将造成重大国际影响,令美国信息技术企业在全球市场处于不利竞争地位。信函敦促国会考虑采取更具建设性的方式来处理网络安全问题,并确保在其他立法中不要包含类似措辞。
这11家美国团体称其代表美国几千家技术企业。信函指出,信息技术产品涉及的安全问题指的是该产品是如何制造、使用和维修,而不是该产品由谁制造或在哪里制造,地理限制会引发对安全问题的错误理解。当前,全球更大规模的合作、协作对改善网络安全至关重要,而地理限制会破坏这一进程,对改善全球最佳实践和网络安全标准造成冲击。
美国信息技术产业委员会全球网络安全政策主管丹妮尔 克里丝日前撰文称,这一条款的本质是“反竞争、对美国企业具有干扰性、对美国经济具有潜在伤害作用”。她呼吁美国国会和白宫在讨论2014财年政府预算时不要采取相同的对华限制措施。
美国国际商务理事会中国委员会主席费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在跨境投资和国家安全问题上,任何可能导致贸易保护或报复行为的处理方式,都不符合美国和中国产业界的利益。
除上述11家团体之外,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主席傅强恩4月8日也给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领导人写信,反对这一限购条款。傅强恩在信中说:“美国的国家安全固然重要,但这不应该成为保护主义的借口。”
美国已走到贸易保护主义的边缘
去年,美国曾引用所谓国家安全威胁干扰和阻止华为、中兴、三一集团等中国企业在美国的经营活动。而《法案》中涉华条款的通过,则表明美方开始通过立法实质性地限制中国企业在美商业活动。
值得警惕的是,美国国会似乎不愿纠正限制采购中国信息技术设备的错误做法。一位国会议员的助手向美国媒体披露,相同的条款预计将被包含在国会正在讨论的2014财年联邦政府预算案中,而且可能将限购范围扩大到更多的联邦政府部门。
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研究副总裁包道格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国会通过立法限购中国信息技术产品是不恰当的。他说,对于国家安全的关注应有个合理的度,美国国会的“限购令”已经超过了合理的程度,这是弄巧成拙,自己打败自己。他表示,在涉及网络安全这些美中两国共同的挑战问题上,双方加强合作可以收到很好的效果。
美国《全球策略信息》周刊华盛顿分社社长威廉 琼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警告说,美国玩弄国家安全,是非常具有破坏性的游戏,将对美中经济关系造成损害。他表示,国家安全的概念被一些美国政客泛化和滥用,美国已经走到了贸易保护主义的边缘,这在今天的国际社会中是不可接受的。
他希望美国政客中的理性声音能战胜冷战思维,推动美中政治、经济、安全关系稳定和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