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窃”?汉语字典中给出的解释:“窃”为“偷盗”之意,即以不合法不合理手段取得。这种行为既不光彩,也不会有好结果。中国和日本围绕钓鱼岛之争看似纷繁复杂,但细究起来,所有问题皆源自一个“窃”字,一切纷争皆因日本“窃”岛而起。
首先,之所以说“窃”,是因为钓鱼岛属于中国,与日本无关。日本为证明钓鱼岛是自己领土,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到处找借口、寻依据,说什么钓鱼岛是日本商人最早“发现”,是所谓的“无主地”,“日本的固有领土”等等,纯粹是睁眼说瞎话,变着法儿掩盖“窃”的行径。钓鱼岛归中国,有史记载,有图为据。世上先有钓鱼岛之称,后有“尖阁”之谓。钓鱼岛之名15世纪已出现在中国明代史籍,所谓“尖阁列岛”,1900年才被日本学者黑岩恒提及。大量史籍证明,中国最早在钓鱼岛从事生产活动,将钓鱼岛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纳入海防区域。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的研究表明,1868年明治维新前,除中国文献外,在日本和琉球根本找不到独立涉及钓鱼岛的文献。
事实很清楚,钓鱼岛的主人是中国,不是日本。日本人从中国窃取钓鱼岛,以为改个名字就能变成自家的物件。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好比有个偷车贼,偷了人家的汽车,以为回家换个车牌,别人就不会发现了。这种想法完全是自欺欺人。偷来的东西,再怎么伪装掩盖,也改变不了它的属性,产权还是人家的。
其次,之所以说“窃”,是因为日本当年做贼心虚,侵占钓鱼岛的行动偷偷摸摸,无颜示人。日本国立公文馆、外务省外交史料馆和防卫省防卫研究所图书馆数十份明治时期文件显示,日本政府非常清楚,清朝政府对钓鱼岛拥有主权。因为担心清政府反制,日本在1885年第一次实地调查钓鱼岛后,迟迟不敢实施侵占行动,而是在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趁机通过内阁秘密决议,将钓鱼岛等据为己有。之所以搞秘密决议,正是因为这种行为见不得人,曝不得光。如果确像日本所说的那样,是日方在第一时间发现了钓鱼岛,日本内阁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开会讨论,堂堂正正地公之于世,何必秘密通过决议?何必暗中操作,秘而不宣?世人完全可以想见日本当时窃岛是如何鬼鬼祟祟,躲躲闪闪,左顾右盼。日方宣称对钓鱼岛进行的所谓勘探行动,实则是为偷窃行为望风探路,看看从中国手中怎么“窃”岛更安全、更便利。
第三,之所以说“窃”,是因为任何“赃物”不管你怎么折腾,怎么包装和买卖,不管经过多少年,都改变不了它的主人和属性,早晚要物归原主。“中国主权”的标签是怎么也抹不掉的。日本如今想通过“购岛”来改变钓鱼岛属性是徒劳的、无效的,只能更加暴露钓鱼岛被日本窃取的实质,让世人更清楚地了解钓鱼岛问题的真相。
日本“窃”取中国钓鱼岛是铁的事实,抵赖不掉,掩盖不了。我们奉劝日方,丢掉幻想,拿出勇气,纠正错误,老老实实同中方商谈,妥善解决钓鱼岛问题。靠玩小聪明、耍无赖是过不了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