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在英格兰西北部城市曼彻斯特,两名女警察在出警时被一名罪犯残忍地枪杀。该罪犯打999报警电话声称有人入室盗窃,给出自己的租住地址。接警的两名女警刚刚接近那幢房子,罪犯就冲出门来,迎面投出一枚手雷,然后连开10余枪,当场射杀一名女警,另一名重伤后不治身亡。凶手随后向警方投降。当地警方发言人说,罪犯显然是设下圈套蓄意屠杀警员。据当地媒体报道,该罪犯此前手上已有两条人命,正被警方悬赏5万英镑通缉。
这起明目张胆的恶性袭警案经媒体披露后,在英国社会引起极大公愤。在英国,伤人致死的枪案常有发生,在制止犯罪时警方一线人员也时有伤亡,但如此丧心病狂地直接以执法者为袭击目标确实罕见。在质疑凶手究竟出于何种犯罪动机的同时,舆论的焦点似乎更加集中在是不是应该考虑给执行日常勤务的警察配枪。
英国历史上曾两次担任首相并于1829年创建了伦敦治安警察力量的罗伯特·皮尔从一开始就不主张警察配枪。他说,从本质上来讲,警察是身穿制服的平民,以维持社会治安和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遏制和谈判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动用武力。在英国(北爱尔兰除外),除了白金汉宫、唐宁街10号首相官邸、伦敦希思罗机场、美国驻英使馆等一些重要场所及周边的执勤和巡逻警察,以及反恐特警配备枪支,执行一般日常勤务的警察和街头的巡警是不配备枪支的。
在罗伯特·皮尔的警务理念已贯彻了近200年的英国,警察始终保持着日常不配枪的传统,这在西方发达国家几乎绝无仅有。尽管近几十年来随着恶性罪案的不断增加,警察的工作环境有所恶化,但大多数英国人,包括警方自身,仍认为给所有警察配枪并不是解决问题的理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