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医改获高法支持 共和党人仍然不依不饶

时间:2012-06-29 09:53   来源:人民网

  奥巴马医改法案在最高法院涉险过关

  6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有争议的医改法案在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获得通过,即奥巴马惠及3,200万人的医疗改革政策(包括最核心条款)是合法的。美国媒体评论说,虽然只有一票之差涉险通过,但这是奥巴马的一项重大胜利,也为他今年赢得总统连任加了一个重重的砝码。

  不过,最高法院也对一些关键性的条款进行了修改。比如,就强制扩大到美国最贫困人口等提出了一些限制。支持医改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裁决中指出,医保法案规定未取得健康保险的个人需支付一定的罚金,此罚金可以“合理地视为一种税收”,而宪法对此种税收并未明令禁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和高法立场更偏向自由派的大法官们站到了一起,他代表多数大法官撰写的裁决词说,“因为宪法允许该类税赋,因此由不得本法庭下令禁止,也由不得本法庭决定其否明智和公平。”和罗伯茨持相同立场的大法官包括斯蒂芬·布雷耶、露丝·金斯伯格、埃琳娜·卡根和索尼娅·索托马约尔。

  联邦最高法院投票通过医改法案后,奥巴马在白宫记者会上表示,这一裁决是美国人民的一大胜利,并承诺将贯彻这一法律并逐步予以改善。他称,美国无法承受重蹈2年前的两党之争,随着高法这一裁决的宣布,美国当前需继续向前走。奥巴马还说,这项裁决是全美国各地人的胜利,人们的生活将因最高法院的裁决而变得更有保障。他还说,这项裁决再次宣示,做为全球最富裕国家的美国,不应让任何家庭仅仅因为一场病或一起事故而倾家荡产。

  一场26州状告联邦政府的“世纪官司”

  2010年3月22日,在奥巴马的大力推动下,医改法案最终在国会(当时由民主党把持两院)得以通过,奥巴马也很快签署了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医保法案,使之正式成为法律。

  然而,在医改法案中,被称之为“个人强制令”的部分条款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该条款要求每个美国人都要购买医疗保险,否则将面临经济处罚,而反对者则认为这一强制性要求侵犯了个人自由,违反了美国宪法。

  此后,由佛罗里达州牵头的26个州以该法案中“强制医保”的部分条款违背了美国立国的自由原则,因此以违宪为名将联邦政府告上最高法院。这些州争辩说,不能强迫个人购买他们不想要或不需要的保险。美国媒体称之为“州政府状告联邦政府的世纪官司”。今年1月,4个联邦上诉法院中的两个通过了支持该法案的裁决;第3个法院则裁定“个人强制令”违宪。联邦最高法院曾在3月26日至28日对此进行听证和辩论,现在终于宣布通过该法案。

  共和党声称要废除医疗改革法案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布裁决后,国会两党都立刻举行了记者会。民主党人把最高法院的裁决看作是一个胜利。众议院民主党领袖佩洛西说:“民主党人对这个裁决并不意外。我们对这项裁决感到高兴。今后我们要全力推动法律的全面实施。”参议院民主党领袖里德告诉共和党人:“ 最高法院已经表态。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共和党人应该停止继续昨天的斗争。”

  但是对共和党人来说,最高法院的裁决并不是终结。众议院议长贝纳表示,共和党不放弃推翻医保改革法的努力:“奥巴马总统的医保法损害经济。我认为今天的裁决更显示了我们要彻底推翻这个法律的紧迫性。”

  国会的一个共和党医生议员团也举行记者会,并带来了4万份全国各地民众要求推翻医保法的请愿书。这个议员团的成员从政之前都是医生。议员团主席金格里说,他对这个裁决感到愤怒:“我相信我的同事们也很愤怒。从政治上来说,我觉得美国人民会继续反对这个法律,它会帮助罗姆尼州长成为美国第45任总统。”由共和党控制的国会众议院预计最早将在7月11号投票表决一项推翻医改的法案。

  笃定在2012年总统选举中挑战奥巴马的共和党人罗姆尼誓言,如果他当选,一定会废除这部法律。他说,“奥巴马医保在昨天是糟糕的政策,在今日仍是糟糕的政策”。他还警告说,这部法律将导致2000万美国人失去他们想要得到或希望保住的医疗保险,同时还会扼杀美国继续的就业机会。他声称,美国人民必须在大选中击败奥巴马,才能最终废除并替代这一医改法案。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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