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美最高法院支持的“奥巴马医改法案”有何特色?

时间:2012-06-29 09:51   来源:人民网

  美国最高法院28日以5票支持,4票反对做出裁决,支持奥巴马总统提出的医疗保健法案。此举必将对寻求连任的奥巴马产生“重大积极影响”。裁决称,上述法案中有关多数美国人必须拥有医疗保险,否则将被罚款的说法“不违反美国宪法”。

  最高法院就此给出理由是,奥巴马提出的医疗保险罚款属“国家征收的税”。奥巴马本人表示,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并强调要大力推进该法的全面实施。

  虽然距离全面执行上述新法还有18个月时间,但部分内容已开始执行,比如老年人免费体检和将孩子享受父母医疗保险的年龄上限提高到26岁,人们将免费接受“预防性治疗”。

  新法于2014年正式执行后,美国医生、医院、制药厂、保险公司和大大小小的雇主都将感受到不同程度冲击。比如,雇主不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将面临罚款。

  奥巴马提出的医疗保健法案将产生深远影响。该法案意在对3200万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全国总人口90%将拥有医疗保险)。不过,在新法实施后,仍将有2600万人无法享受医疗保障(包括非法移民和接受补贴仍无法购买保险者)。

  除要求几乎所有美国人缴纳“医疗保险税”外,该法禁止保险公司拒绝那些可能“开销巨大”的病人购买保险。最高法院裁决称,美联邦政府不能以某个州未能扩大对穷人的医疗保障服务为由,减少对该州医疗医疗保障系统的支持。没能力购买医疗保险的穷人将获得补贴,从而让低收入者也能获得医疗保障。

  并非所有美国人都支持“强制医疗保险税”的做法。由于美最高法院的裁决并未阻止共和党人继续通过国会立法废除“医疗保健法案”的努力。一旦今年11月共和党在国会选举中占据多数席位,他们必将卷土重来。因此,围绕奥巴马政府“医疗保健法”引起的争议远远没有结束。(高轶军)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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