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宪建军究竟要“卫”哪一国?

时间:2012-05-03 14:46   来源:人民网

  日本“修宪”和“建军”呼声由来已久,近期再次进入一个小高潮。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4月25日,成立两年的“奋起日本”党公布了自主宪法修订草案,草案不仅明确允许首相参拜靖国神社,还要求将自卫队改为“自卫军”,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主张赋予首相强大的指挥权。

  今年3月,日本自民党总裁谷垣祯一在评述大阪市长桥下彻率领的“大阪维新会”受追捧时,还警告说“这让人联想起日本军部、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势力抬头时的情况”。然而一个月后,这位总裁领导的政党自民党就推出保守色彩浓厚的《宪法》草案。该草案明确表示,要把“自卫队”改为“国防军”,把天皇作为“国家元首”,把日章旗定为国旗,把《君之代》定为国歌。

  进而,从2010年日本政府的《防卫计划大纲》和近两年日本的《防卫白皮书》中,以及一系列造“舰”购“机”的行动中,人们都不难看出,日本自卫队作战装备先进,机构设置齐全,作战意识明确,不仅完全显示出军队姿态,而且已然步入世界军事强国之林。

  长期以来,日本欲意“修宪”的目的就是想成为“正常国家”,而拥有军队又是作为一个正常国家的标志之一。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日本把“修宪”和“建军”联系在一起,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仔细观察近几年来日本自卫队的活动动向,不免使人们心中生疑。

  1991年,日本强行突破不向海外派兵的宪法限制,将自卫队扫雷艇开进波斯湾;次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PKO法案,从法律上确定自卫队可出国执行联合国主持的国际维和行动,并向柬埔寨派出了首批维和部队;1994年,日本政府修改《自卫队法》,到海外执行维和任务和其他军事活动作为自卫队的一项重要职能,并列入1995年的《防卫计划大纲》中。

  1999年,日本国会通过《美日中期防卫指针相关法案》,允许政府在美军介入日本“周边”军事冲突时,派兵为美军提供海上搜救、后勤支援等后方支持,同时两国同意就地区导弹防御计划开展共同研究,日本宪法规定的“专守防卫”国策逐步形同虚设。

  2001年10月,日本政府借“9·11”事件之机出台的“恐怖对策特别措施法”,一举突破制约日本发挥军事作用的“地区限制”、“行为限制”和“国会限制”三大禁区,使自卫队首次远赴印度洋配合美军行动。此举实际上已经突破日本宪法“专守防卫”的范畴,等于变相实施“集团自卫权”。

  2003年底,日本根据《伊拉克重建支援特别措施法》向伊拉克派出第一支部队,之后日本政府已连续两次延长了驻伊自卫队的派遣期限。2005年12月,自卫队500名轮换部队开始分批前往伊拉克。

  2008年,日本借“打击海盗和护航”的名义派遣军舰至索马里海域;此外日本以“支持美国反恐”为由,从2002年开始长达8年在印度洋从事供油活动。2010年,日本自卫队在吉布提建立首个军事基地。

  而近期,日美两国又开始协商日本自卫队和驻日美军共同使用菲律宾训练设施,以及在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的天宁岛为日本自卫队设立军事基地。

  人们不禁要问:无论“自卫军”还是“国防军”,本应该肩负保家卫国的责任。但日本“军队”千里迢迢奔赴海外,究竟是在护卫哪个国家呢?回答这个问题,不妨从两个方面来看:

  其一,随着日本欲想成为世界“大国”的野心不断增强,日本自卫队也不再甘于“蜗居”岛上,因此频频借口“为国际社会作更大的贡献”,加快自身“走出去”的步伐。日本不仅要显示其经济“软实力”,今后还要展示它的军事“硬肌肉”。在这一过程中,日本自卫队不愿意永远过着“妾身未明”的日子,除了希望得到更多的预算经费外,还想要一个实际名分。

  其二,美国在自身经济实力下降的情况下,要求军事同盟国为其分担更多的“担子”。在亚洲,为了应对不断崛起的中国的挑战,美国一方面加紧谋兵布局,由点到网封锁中国走向海外。另一方面,频频煽动“中国危险论”,以帮助日本提升离岛作战能力为由,拉拢日本为其充当反华扼华的炮灰。因此对于日本“建军”这一举动“视而不见”,甚至有意纵容。由此可见,不论是叫“自卫军”,还是称“国防军”,日本自卫队已经完全沦为了美国全球军事战略中的一颗棋子。

  最后,人们还要看到,“奋起日本”党和自民党的修宪草案有两个共同点,一是立“军”,二是拥“皇”,就是既要建立军队,又主张天皇作为国家元首。这确实让人们想起了上世纪之初,日本军部狭天皇名义对外发动战争的情景,这些都应该让包括中国在内所有亚洲国家的引起注意。 (蒋丰 《人民日报海外版日本月刊》总编辑、《日本新华侨报》总编辑)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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